美向“臉書”開50億美元罰單,遭批約束效力有限
綜合報導,社交媒體公司“臉書”(Facebook)此前被曝光向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洩露8700萬用戶信息,知情人士稱,“臉書”近日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達成和解協議,將支付50億美元罰金。然而,批評意見認為,這一罰款數額對“臉書”而言“不痛不癢”,呼籲制定更多措施,對“臉書”的數據採集進行約束。
【罰款50億美元,將創最高紀錄】
美國《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3票對2票的表決結果,通過上述和解協議,投反對票的是兩名民主黨人。
報導稱,這將是美國對科企開出的最高罰款額,較此前最高紀錄、Google在2012年的2250萬美元高逾220倍。“臉書”尚未就此做出回應。據報導,美國司法部正對和解協議進行審核。
一般相信,協議將針對“臉書”如何使用用戶信息列出一些限制,不過消費者權益倡導組織Public Knowledge預料這些措施不會太嚴苛。該組織競爭政策顧問斯雷曼說:“我們還不知道和解協議的要點,即“臉書”是否須調整其商業模式或慣例。單靠罰款不足以迫使“臉書”改變行為。”
美國民主與技術中心主席奧康納則較樂觀地認為,這項罰款將可警戒相關企業,他們有責任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
“臉書”去年被爆出涉與劍橋分析公司分享用戶資料,聯邦貿易委員會隨後著手調查這是否違反2011年“臉書”與該會簽署的私隱協議。該協議要求“臉書”在與第三方共享用戶信息時,須通知相關用戶。
資料圖:2018年4月10日,“臉書”的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就數據被濫用等問題道歉。中新社記者鄧敏攝
【殺傷力有限?多方籲採取更多措施】
50億美元的罰金雖創紀錄,但“臉書”今年4月就曾估計,需繳付最多50億美元罰款,並已就此預先撥備30億美元。由於和解金額符合此前預測,“臉書”股價升1.8%,12日收報204.87美元,是近一年來最高位。
不過,由於今年“臉書”預計收入高達690億美元,部分評論認為50億美元罰金太少。民主黨參議員布盧門撒爾稱,50億的罰款金額“只是在其手心上輕輕拍一下”。
因此,不少聲音要求FTC採取行動,迫使“臉書”加強保障用戶私隱,包括限制收集的信息種類,以及向用戶發放廣告的方式。去年歐盟亦曾向Google罰款43.4億歐元,以懲罰Google濫用安卓手機操作系統的市佔優勢,增加Google其他服務的競爭力。
多個公共利益團體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除了對“臉書”施予罰款,也應制定措施約束“臉書”的數據採集慣例。
部分國會議員更要求當局懲罰“臉書”創辦人扎克伯格,但不獲共和黨支持。“臉書”全球事務總監克萊格則稱,各地政府應改善監管政策,而非把責任推到科企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