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發文點評國航“監督員”事件三大問題需要釐清
有微博用戶@李亞玲曝光在國航飛機上的一件糟心事,其12日在乘坐國航飛機時,一位自稱是國航監督員的人士大聲斥責乘客,態度極為惡劣。此後,在這位監督員的電話舉報下,飛機上的幾名乘客在航班降落下飛機後被迫接受各種調查作筆錄,滯留7個小時。
此事引起了網友眾怒,對此國航官微在評論表示:“ 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 ”
不過事情很快發聲反轉,@李亞玲隨後在微博稱“剛剛國航有關部門的負責人,以及某高層領導先後聯繫了我”,他們解釋了“ 一些他們不得已的苦衷和難處 ”,不過具體情況現在不便透露,約定星期一到國航總部面對面溝通解決。
很快,許多網友都自曝曾遭遇過相似的經歷,甚至遭遇過同一位監督員。
隨著輿論進一步發酵,7月14日,央視發文評論稱,這一事件仍有三大問題需要釐清。
1、該女性(監督員)在飛機上的行為到底是否符合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她的做法是不是屬於舉報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為?這需要職能部門清楚解釋。
2、這位自稱“監督員”的乘客大鬧航班時,她的行為本身是否威脅到正常的航班秩序?這位自稱的“監督員”是否侵犯其他乘客權益、她的行為應該得到怎樣的處理?當時,航空安全員又去哪兒了?
3、空乘人員攔住幾個旅客,隨後旅客被警方帶走,被迫接受調查、做筆錄,滯留了7個小時。機場公安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