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500元備用金”使用規則變更:不再限制使用次數
近日,支付寶“500元備用金”變更了使用規則:每次使用的基准定價費用為2. 29元(目前推廣期間實時價格為1. 99元/次),不再限制每月的取用次數,歸還後即可再次使用。據公告顯示,多使用有利於積累芝麻信用。去年6月,支付寶推出“500元備用金”服務,當時的使用規則為:備用金需在7天內歸還,系統會在滿7日時自動扣除;只有歸還了本次的備用金,才可以繼續取用下一次的備用金,而一個月最多可取用的備用金的次數為2次,也就是1000元。
此外,使用該服務的用戶需滿足以下條件:支付寶螞蟻會員黃金會員及以上,芝麻分650分以上,無負面記錄;賬號主體年齡大於18歲,小於70歲,非港澳台居民;支付寶已完成實名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