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3萬粉絲你就可以成為英國廣告監管規則當中的“名人”
英國廣告標準管理局(AdvertisionStandardsAuthority,ASA)規定,3萬名粉絲是讓你成為名人的神奇數字。這個決定意味著,如果你有這樣數量的粉絲,那麼你必須遵守與傳統名人如大衛貝克漢姆或斯蒂芬弗萊一樣的廣告規則,尤其是在產品代言方面。
監管機構是在Instagram用戶ThisMamaLife發布了一則關於芬尼根夜間安眠藥的廣告後做出這一決定的。儘管她在這篇文章最初描述當中表示,這篇文章是一個廣告,但ASA裁定,粉絲數量使其成為名人,因此禁止她在英國代言藥物廣告。
根據英國法律,名人不允許代言藥物和治療。最初,支付廣告費用的製藥公司賽諾菲(Sanofi)認為,與更知名的名人相比,這名女性的粉絲相對較少。然而,ASA表示,這項規定適用於粉絲數量超過3萬的任何人。
英國的規定比美國嚴格得多,在美國名人可以自由地代言藥物廣告,聯邦貿易委員會關注的主要問題是無論他們是否是名人,都必須在付費帖子當中註明此貼是廣告貼。2017年,它向超過90位有影響者和營銷人員發出了信件,警告他們這一要求。但是,這些警告似乎沒有轉化為行動。去年10月,晨諮報報導,儘管只有約四分之一的有影響者遵守其規定,但聯邦貿易委員會並沒有對那些不遵守規定的人採取任何公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