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禁止圈養所有鯨魚和海豚
近日據外媒報導,加拿大國會眾議院於當地時間6月10日通過禁止圈養鯨、海豚法案,違者將面臨最高20萬美元罰款。該法案是由綠黨領袖伊麗莎白梅(ElizabethMay)在2015年發起的,最終經過3年的討論,加拿大政府終於在當地時間6月10日通過該法案,法案可望在總督簽署後生效。
同時,這項法案的通過與動物保護活動者們多年的抗爭有關,長期以來動物保護組織一直強調,把這些具有高度智力的動物關在水池子裡是殘酷、不正常的娛樂形式。
該法案除規定不得圈養鯨、海豚外,還禁止進口或出口這些動物,並禁止讓他們進行娛樂性演出。已被圈養的動物不受該法案限制,即海洋公園、水族館等可以繼續保留他們目前有的這些動物。
目前加拿大僅有兩處水族館擁有圈養的鯨類動物和海豚,分別是尼亞加拉瀑布附近的多倫多海洋公園和溫哥華水族館。溫哥華水族館已經飼養海豚和鯨魚超過50年,而在去年,他們已經宣布將在2029年逐步停止鯨目動物項目。
而多倫多海洋公園起初非常反對該法案,並採取多種方法企圖阻止該方案的實施。但是在10日法案通過後發表聲明,將遵守法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