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連偷10個月電多達上萬度用於挖比特幣被判刑
隨著比特幣數量越來越少,挖幣的難度也逐漸加大,而且耗電量激增,所以比特幣價格飆升很大一部分原因來自於成本過高。近日,河北一位只有初中文化的唐大媽因私接線路竊取國家電力資源運行比特幣礦機,此舉構成盜竊罪,被搬出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不得不說,大媽真的是“人才”啊。我們還是呼籲大家不要做這種聰明反被聰明誤的事情。
該案件披露於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2018年1月11日至10月2日,唐某在其父親位於唐山市開平區上村東新莊的院內私接線路竊取國家電力資源,竊電運行放置在該院倒座西屋的四台比特幣礦機,案發前已出售部分比特幣,非法獲利6500元。經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唐山供電公司核算,唐某竊電電量17277.6千瓦時,價值8984.35元。
唐某於2018年10月2日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同年12月26日退還竊電款8984.35元。在案件審理中,唐某親屬主動退款非法所得6500元。
法院認為,唐某私接線路竊取國家電力資源用於比特幣礦機運轉,竊電價值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唐某的親屬積極退賠經濟損失及非法所得,具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唐某經口頭傳喚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其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法院最後判決為:唐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公安機關扣押的唐某竊電用比特幣礦機四台、穩壓器一台、手機一部,予以沒收;唐某退賠竊電款8984.35元,退還給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唐山供電公司;唐某退還的非法所得65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已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