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案關鍵72小時:女方、男方、警方、校方怎麼說
2018年8月31日,劉強東因疑似性侵在明尼蘇達大學卡爾森商學院被逮捕,警局報告顯示,嫌疑人涉嫌罪行等級為“重罪” (Felony),涉嫌罪行為“強姦既遂”。2018年12月21日,美國檢方因為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輿論開始反轉,指責女方“仙人跳”。
2019年4月17日,女方當事人Liu Jingyao對劉強東和京東集團提起民事訴訟,涉及6項罪名,索賠金額不低於5萬美元。此後監控視頻、錄音等關鍵資料先後流出,謠言事實難辨。
在美國絕大多數涉嫌性侵案中,由於案發時只有兩個人且沒有監控設備,對於女方是否主動是否拒絕,雙方永遠各執一詞。
從4月17日到現在,《財經》獲取了與案件相關的更多未披露一手材料,包括劉強東證詞、警方出警視頻,並面對面對Liu Jingyao進行了五個多小時的採訪。
從目前已知材料看,這並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簡單故事,它混雜人性的慾望、恐懼等多重因素。
接受《財經》採訪的當事女生稱,明州案發後,三次都不是她主動報警,從最初想息事寧人到主動提起民事訴訟,這起案件於她而言是雙重傷害:當晚發生的事件本身,以及她所面對的龐大輿論壓力。她說未來如果官司能贏,她會把賠償金捐出,支援中國的反性騷擾公益活動。
Liu Jingyao稱,她現在不敢出門、不敢去上課。她還居住在那個當晚事發的公寓中,她說幾乎整棟樓的人都知道她的事。在接受《財經》的專訪時,她看了一眼被米色幕布遮住一整面落地窗:“那件事發生之後,我幾乎沒有主動拉開過窗簾。”
劉強東證詞:女生主動
《財經》獲取了一份劉強東於2018年9月7日接受警方問詢的證詞。這份證詞在劉強東律師Earl Gray與Jill Brisbois的陪同下進行。在證詞中,劉強東稱女方是主動的一方。
(圖片來自劉強東警方證詞)
劉強東在證詞中稱,2018年8月30日,他正在明尼蘇達大學參加一個DBA項目,當天晚上,他們在Origami餐廳舉行了聚會,有15-20個人參加了聚會,除了自己的同學,還有兩個年輕的“小孩”,一個男生一個女生。現場一共有四個女生,一個是他的秘書,一個是他的助理,一個是同學的妹妹,還有一個是這個項目的志願者,他記得志願者姓劉。
劉強東告訴警察,劉女士當天晚上坐在他的左手邊。他們在一起喝了一些紅酒,女生並沒有喝太多,還給他的杯子裡倒了一些酒。
3小時後,在餐廳關門時,一位同學邀請劉強東去他家開第二場聚會。在車裡,他與女生互相親吻了對方,當到達那棟房子時,女生停住了,並稱“為什麼我們不去我的公寓”,隨後她邀請劉強東去了她的公寓。
在到達女方公寓大樓後,劉與秘書在電梯裡跟著她上上下下了兩次,最終到達了女生的房間。
“當到達她公寓之後,她說對不起,我公寓裡很亂,開始往加濕器裡加水。然後我笑了,我對她說,明尼蘇達有多於1萬個湖泊,現在的季節很濕潤,並不干。”劉強東告訴警察。
在加濕器的玩笑之後,劉強東稱女生開始清理床,並建議他去洗個澡。
劉強東在證詞中稱:“(在隨後發生的事情中)女方沒有說不,並且她非常享受這一過程。在車裡,秘書可以作證,女方一直在主動親熱。”
完事以後,劉強東睡了幾個小時。這一點也得到女方的證實。由於時差的關係,劉強東很快醒了。醒來看見女生睡在他的右邊,裸著身子在玩手機。當警方問能否看見女生手機在玩什麼,劉強東說“可能是叫出租車”,但稱自己並沒有看見她手機屏幕。
之後劉強東說他們聊了一會兒天,大概十分鐘之後,警方來敲門了,三個警察把他帶到了警車裡。
女生跟警察交談了30分鐘後,“她告訴我,這是一個可怕的誤會,是Tao同學報的警。” 劉強東說。
劉強東在證詞中說到,Tao同學也在那天的晚宴上,並自稱是單身。那天晚宴上是他第一次見到劉女士,從他去的時候,她已經在那兒了,他並沒有女生的聯繫方式。
後一天(2018年8月31日),劉強東的助理告訴他,女生說了好幾次想要見他,地點在卡爾森管理學院。他去了卡爾森管理學院之後,一個男孩讓他等一等,10-15分鐘之後,他並沒有等到女生,再次被警察帶走了。
當警察最後跟劉強東確認,這是否是一段“兩廂情願”的性關係時,劉強東說女方是主動方,她主動在浴室中換好衣服。
值得注意的是,此證詞已經距離劉強東被捕並保釋過去七天,是他在回到中國以後對美國警方的電話答复,女方的正式證詞時間要比這更晚,但在此之前有過幾次短的證詞。
女方當事人:
一直在說不,未主動報警
根據女方敘述,2018年8月30日晚,在出了餐廳之後的車上,劉強東在車裡已經開始對她動手動腳,並解開她的衣服。她一直在拒絕,一直在說“你不要這樣”。
女方Liu Jingyao在接受《財經》採訪時稱,她在晚宴上已經喝多了,並因為醉酒走錯電梯,同樣的地方走了兩遍。她一直以為她是從前門進入,且在警方的證詞中說的也是前門進入,直到後來看到警方的監控錄像才知道她是從後門回的家。目前,網上已經流露一部分監控視頻,無法充分判斷當時女生是否已經醉酒。
當晚,在女生與劉強東回公寓的路上,曾被一名鄰居看見。“我原本希望他能做我的證人,他曾親口說一看就知道我們喝醉了,但轉眼就做了劉強東的證人。”Jingyao對《財經》表示。
劉強東代理律師Jill Brisbois也提到了這位目擊證人,她曾在給《財經》的一份聲明中稱“他(指證人)注意到劉強東和女方胳膊挽在一起走得很近,兩人看上去都很高興。兩人看起來都沒有喝醉,女方路過時面露微笑。”
對於房間內的事,女方告訴《財經》,她全程都在拒絕,一直在說“不”。這和劉強東對警方的證詞說法不同。
Liu Jingyao稱,劉強東進入房間之後,說他跟很多名人都很熟,可以安排她跟名人見面吃飯,沒多久之後就開始去脫她的衣服。
“他拉下我的衣服,我就拉上去,五六個回合之後,他一件也沒有脫掉,於是雙手舉起我,把我扔在床上。”Jingyao告訴《財經》。
“我不想鬧大,也不想撕破臉。”女生描述她當時的心情。於是,她主動提出讓劉強東去洗澡清醒一下,她說自己想藉這個機會逃跑。但劉強東提出一起洗澡,還捏著她胳膊,她的逃跑計劃失敗,反而一半的身體在洗澡時被淋濕。
之後,她要求單獨在浴室內換洗,劉強東答應了。她告訴記者,自己曾想過一晚上都呆在浴室,但劉強東在浴室外喊了她幾次,之後就沒有聲音了。“我在裡面待了二三十分鐘,我覺得他是不是睡著了,我就想逃跑,但我剛出來就被他抓住了。”
女生說,因為衣服被弄濕,所以她脫掉了原來身上的衣服,包括內衣,她在洗衣筐里拿了一條臟的連衣裙換上了。女生說,當時在洗手間裡沒有褲子可以換。
根據女方提交的訴狀描述,劉強東不顧她的請求與反對,強奸了她。
在女方的敘述中,她也提到了玩手機與聊天的事。女生單方面告訴《財經》,劉強東先睡著了,“後來哭著哭著我自己也睡著了,太累了,睡了之後凌晨一個閃電打了過來,下雨了,我就醒了。”她悄悄去客廳拿了手機,但是怕被劉發現,又趕緊回到床上躺好。
Liu Jingyao說,她當時給Tao同學發了信息,罵他晚宴結束時去哪兒了。“我被劉強東強上了”,她告訴Tao同學。
Tao同學在收到女生的微信之後,非常緊張,打算去她公寓樓下接應她逃跑。
警方的執法記錄儀顯示,Tao同學對警察翻譯說,女生告訴他“不要報警”。
巧合的是,女生給Tao同學發完微信之後,睡在她身邊的劉強東醒來。此時,女方起身喝水穿衣,雙方聊了一會兒,最大的分歧是關於去紐約的事。女方稱,劉強東曾經在晚宴上提出,在DBA項目結束以後,讓她去紐約陪他呆幾天。但劉強東向警方提供的證詞裡未提到這點。
此時,女生告訴《財經》記者,她反復強調不會跟劉強東去紐約,並表示他有妻子與孩子,“我想未來能清清白白地嫁人、生孩子。”
女生還展示給《財經》當晚的叫車記錄,從夜間3點開始,她連續叫了兩輛Uber,希望劉強東離開,以後不要再聯繫,並稱“他不聽,不走”。女生正在準備叫第三輛車時,警察敲門後進入。
之後,警方的執法記錄儀記下來公寓發生的一切。但這次報警,女方稱自己當時想息事寧人,告訴警察沒有強姦,後劉強東被警察送回酒店。
“警察把我帶到警車裡,讓我在那兒等著。警察覺得很可疑,於是他再三確認說,你真的是自願的嗎?我後面又說了十多次,讓他(劉強東)走。”Liu Jingyao說,“我是自願的,你到底要我做什麼,你才能放他(劉強東)走?”
女生稱,去晚宴以前,她並不認識劉強東,只是在做志願者的時候,見過劉強東幾次:一次是在教室外推車送水;還有一次是帶學員們去博物館,她負責解說、拍照、數人數。但在晚宴以前,雙方從未說過一句話。
也是因為DBA項目,她認識了一起參加該項目的志願者Tao同學,對於網上流傳的Tao同學喜歡她的說法,Jingyao稱:“Tao並不喜歡我,我們認識只有五天,五天談何喜歡不喜歡。”
事發的第二天一早,Jingyao手機裡出現了很多未回复信息。一部分是昨晚參加晚宴的“大佬”,一部分是關心她的志願者朋友們。
在學姐的問候之下,她哭著向學姐尋求建議。另一名志願者知道她昨天去飯局了,第二天拿了一張“性騷擾”宣傳單給她,“他就已經猜到了”。女生稱,當天在這兩位朋友陪伴下她去醫院做檢測報告,並且吃了緊急避孕藥。
從志願者團體的小圈子中,DBA項目的一位老師聽說了此事,在沒有提前告知Jingyao情況下,老師決定當天早晨直接向警察報警,但由於當事人不在場,此次報警被警察拒絕。老師姓Bai,是一位華裔。
2018年8月31日白天,劉強東助理Vivian Yang似乎還不知情頭一天晚上發生的事。女生稱,該助理還在用微信電話要她的護照號碼,聊去紐約的事情。自己火氣蹭一下就上來了:“我一晚上白說了,我叫你走,你以為我不報警我就是樂意的嗎?”
女生稱,劉強東助理的電話是語音打的,她也未給《財經》展示關於劉讓助理安排她去紐約的任何文字記錄。《財經》亦未能就此向劉強東助理獲得核實信息。
從醫院出來之後,女方在卡爾森商學院約了劉強東的助理說前一天晚上發生的事情,並要求與劉強東親自談。她想讓劉強東跟她解釋到底算怎麼回事。她說當時她告訴這位助理,如果不給她一個解釋,她就報警。《財經》試圖聯絡這位助理,目前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女方也在其他志願者朋友們的陪同下去了卡爾森商學院,見了早上報警的Bai老師。Bai老師大概聽了下女生的敘述,很快決定再次報警。女生告訴《財經》:“全程都是她(Bai老師)說,我沒有說話,她向我確認,我說對。因為我在場,因此這次報警就生效了。”
警察很快就來了,大概做了40分鐘的筆錄。做完筆錄之後,劉強東與他的助理也到了,警察讓Jingyao過去看一眼是否是這個人,確認之後,劉強東被警方帶走。
“我不知道警察今天就會來”,“我當時心裡真的很慌,他被帶走了,我該怎麼辦?”女生告訴《財經》,“老師老是說報警吧,但是我對報警一點準備也沒有,當時腦子裡真的是一片空白。”
Jingyao說她很痛苦地看到劉強東被帶走。案發那晚過去後,她依然沒有劉強東手機、微信等任何联系方式,她想要的解釋和道歉,都無法直接得到。
女生說,劉強東被捕以後,並沒有想要起訴他。直到那個時候,她父母也並不知道這件事。
之後,警探Matthew Wente聯繫她說劉強東還有十幾個小時就放出來了,你想怎麼樣,你可以繼續調查,還是選擇暫停調查和解。她告訴警探,她還只是一個普通的學生,沒有任何精力打官司,也不想讓任何人知道這件事。
MatthewWente稱她如果不想公開,可以暫時關閉案件,並與律師選擇和解,並把她的手機號給了劉強東的律師,還告訴女生,這個案子隨時可以重啟調查。之後就有了網上的錄音索要錢財的音頻。《財經》就此事向明尼蘇達警方確認,關於Wente警官給女生的建議是否屬實,截止發稿,並未收到警方的答复。
在選擇暫時關閉這起案件調查後,Jingyao收到了一條電腦自動發送的訊息,顯示劉強東當天下午七點將被保釋出獄。“我害怕他一旦回中國,再來不來美國我就不知道了。她助理事後還一直在跟我要護照信息,他根本就沒有認真地覺得這是一個強奸案。”
朋友給Jingyao出的主意是:如果你只是想要一個道歉,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很怕道歉傳到網上去,所以你可以提出經濟賠償和道歉,經濟賠償可以相對性地代表道歉。
於是,發生了之後網絡上流傳的那段兩段錄音事件。在檢方決定不起訴劉強東之後,劉強東代理律師Jill女士曾經發出一份聲明:“當劉強東先生還在被關押時,女方主動要求劉強東先生的律師給她打電話。女方在幾次通話和短信溝通中反复索要錢財,並威脅如果她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就要將此事公開並起訴劉強東先生。”
Jingyao解釋說:“一共有四個錄音。網上是前兩個,第三個是他律師約我去律所談,我問可不可以帶一個朋友去,律師問了朋友身份之後,就再沒回复。”想到晚上劉強東就被釋放了,她繼續給劉強東的律所打了一個電話,沒有人接,她做了語音留言,說如果不解決這件事,她會重啟這個案子的調查,這是她的最後一個錄音,之後她再也沒有收到任何回复。
當天晚上,在覺得劉強東可能會回國之後,Jingyao第一次聯繫母親,說她需要一個律師。家人最開始沒有反應過來,還問她惹什麼事了,後來母親突然反應過來:“難道你被劉強東強奸了?”
從當初不敢報警到積極反擊重啟調查,雙方之間的官司正式開始了。Jingyao告訴《財經》,如果不是劉強東的助理在第二天還在要她的護照信息,安排去紐約的事,她可能會選擇忍氣吞聲。但女生並沒有向《財經》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上述事情。
關於劉強東及其助理是否提出要安排女生去紐約事宜,《財經》聯繫了劉強東律師Jill Brisbois女士做事實確認,該律師稱,是Jingyao Liu女士在之前晚宴上主動提想去紐約。該律師發布聲明稱:“她試圖繼續利用媒體傳播虛假信息和毫無根據的指控來干涉司法程序。我們相信客戶是無辜的,已有的證據和檢察官不起訴決定已經支持了這一結論,我們將在法庭上捍衛客戶的聲譽。”
警察執法視頻:
女方害怕陷入麻煩,現場說法前後矛盾
一道閃電劃破天際,雨滴打在車窗玻璃上,一輛警車在半夜三點左右飛速穿過明尼阿波利斯的街道。混雜著警方鳴笛的聲音,可以聽到警察執行任務時的說話:“報警人21歲,藍色上衣藍色牛仔褲,他接到了受害者發來的信息,他朋友被強奸了。”他們正趕著去處理一起報案。
這是《財經》看到的2018年8月31日凌晨明州案的一段美國警方執法視頻。據稱由警方出警的隨身執法記錄儀拍下。但對於這個視頻的真實性,目前明州警方未予以正面確認。
在該視頻中,凌晨時分,警方來到了一棟豪華公寓樓下,報警人希望不要“強行進入”。在警察聯繫其他人進入公寓時,報警人拿著手機對警方用英語翻譯屏幕上的中文聊天記錄,女生在聊天記錄中提到:“他想要帶我去紐約……他強奸了我。”
後來從女方當事人和劉強東證詞中知道,這位報警人是Tao同學,與女生同為DBA項目的學生志願者。項目官網曾經介紹,DBA項目是清華與明尼蘇達大學卡爾森管理學院師資共同講授的工商管理博士項目。
當警察問到報警人是否可以給她發信息時,報警人稱“她五分鐘沒有回我短信。”進入公寓後,在等電梯時,報警人告訴警察稱女生喝醉了,警方問需要他們做什麼,報警人稱“把她帶出來”。
當警方進入房間時,女方穿著一身白色衣服,劉強東則只穿了一件T卹。警察為劉強東戴上了手銬,女方略帶疑惑對劉強東說:“是不是你的秘書(報的警),因為我沒有回她信息。”這段視頻顯示,在警察進入時,雙方都處於不知所措狀態。
執法記錄儀顯示,在警察隨後找女生談話時,女方在第一時間曾短暫承認過“被強姦,但不是你想的那樣。”當警方再問女生是否被強姦時,什麼是“不是你想的那樣”時,她改口說沒有。
執法記錄儀顯示,女生告訴警察:“那個人很有名,我不想陷入麻煩”。當警方在反复確認女生是否被強姦時,女生說法完全混亂。
警方意識到女方的害怕,告訴女生:“不是你有麻煩,我們是來幫你的。”女生說:“那是因為現在我們在美國,有一天我還想回到中國,我不想陷入麻煩。 ”
執法記錄儀顯示,當警方告訴女生,強姦在美國是很嚴重的罪行,如果發生了可以帶你去醫院。女生隨後改口並堅持稱“沒有(強姦)”,在警察問是否“發生了兩廂情願的性關係”,女生說“是”。
隨後,執法視頻顯示了兩名警方私下的交談,一名警察對另一名警官複述了女方的談話和前後說法的矛盾之處,並稱她不想陷入麻煩,她在害怕。女生告訴《財經》她此時很害怕這件事曝光,希望趕緊息事寧人,於是反復告訴警察她是自願的。
另一段較短的視頻顯示,女方要求與警車中劉強東單獨說話約2分鐘,這段話也被警方的執法記錄儀記錄,但由於風聲太大,女生與劉強東說了什麼,聲音並不清晰。說完話之後,警方在警車內為劉強東解開了手銬,在2018年8月31日凌晨送他回到酒店。
美國警方:
我們沒有發布任何補充材料
2019年4月26日,一個微博未認證賬號,未曾發布過博文的用戶@獨家互聯網發布博文:“明州案當日警方出警記錄曝光”,並將美警方出警報告的15-16頁截圖發布。
《財經》記者向明尼阿波利斯警察詢問是否屬於出警文件時,警方發言人John Elder告訴《財經》記者:除了網上流傳最初那5頁的警察報告,官方沒有發布過任何補充材料,他們只能確認或者否認這些材料是否是警方的公開發布。
《財經》記者曾經親赴明尼蘇達資料辦公室索取關於此案的更多官方公開資料。該資料辦公室在得知案件編號後稱“此案件高度敏感”,並在現場積極聯繫,多次請示上級。最終,明尼蘇達信息管理中心的助理督導Ruth Carey於4月26日致信《財經》:“該案新聞發言人正在審核警察報告最終版本,並且將在近期公開該案資料,我們希望未來幾天到一周之內,可以在明尼蘇達公共信息中心查詢此報告。”
去年12月21日,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以支持刑事指控,決定不起訴劉強東。這些證據包括:把普通話翻譯成英語的對話和信息,警察執法所佩戴的隨身攝像頭的視頻,這些攝像頭捕捉了劉強東和公寓內的女人之間的談話;也包括一部分後來的對話——在劉強東回賓館之前,女方要求與劉私下會談的對話;女方和其他人的陳述信息,以及來自多個監視攝像機的鏡頭。
4個月後,女方對劉強東和京東集團又提起民事訴訟。美國性侵案的刑事訴訟,要求檢方要完全拒絕合理想像,證據必須排除一切合理懷疑,但民事訴訟只需要51%的優勢證據即可獲勝,雙方的舉證標準不同。
DBA項目副院長崔海濤:
從沒有去過晚宴
除了雙方當事人與報警者,明尼蘇達大學DBA項目副院長崔海濤教授也被捲入輿論中。此前,網絡上流傳著當天晚上女生是在崔海濤的介紹下去的飯局,甚至還有人猜測崔海濤當晚在飯局中位置。
崔海濤的律師Sheila Engelmeier回复《財經》:“崔先生在當天晚上並不知道Origami餐廳的聚會。那天晚上,崔先生既沒有被邀請,也沒有去過聚會。他當天去了UMN Gopher足球賽,現場有很多人可以作證崔先生去球賽了。”明州案女生和劉強東均未明確提及崔當時是否在餐廳。
Jingyao在訴狀中稱“她受邀成為DBA項目的中國志願者,邀請由崔海濤以個人名義發出”。對此,崔海濤律師Sheila Engelmeier回復稱:“在該女學生父親的同意下,崔先生將女生的微信名片推送給了DBA項目負責招募與面試的員工。當地的學生志願者,包括該男生與該女生,都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參與到項目中,包括幫助中國DBA學員避免在跑步中迷路,女生確實是協助學員的晨跑志願者之一。”
LiuJingyao在接受《財經》專訪時稱,“崔老師當時說DBA裡面有一些他前幾屆招來的志願者,那些志願者都跟大佬傳出了一些不好的關係,而且是為了錢而發生的,崔教授叫我來的目的之一就是我家裡不缺錢,不會發生那種事情。”律師Sheila向崔海濤求證後回應稱,沒有這回事,這是一個駭人聽聞的錯誤說法。
律師Sheila強調:“社交媒體上的大量不准確信息讓我深感不安,出於對法律程序和當事人的尊重,崔先生無法直接回應。如果這起案件需要崔先生的證詞,他將在庭審中如實答复,或者書面提供此案件的證詞。”
明尼蘇達大學:
教職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匯報性騷憂事件
從女方的敘述來看,在三次報警中,均非女生主動報警,也非完全自願。報警者來自明尼蘇達的學生或者老師,女方每次在看到劉強東被帶走時都提到自己“恐慌”,“不想把事情鬧大”,“不知道該怎麼辦”。
《財經》曾經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前往明尼蘇達大學和卡爾森管理學院採訪。不少學生提到,隨著全美國反性騷憂運動的興起,明尼蘇達大學一直在做有關“性侵”方面的宣傳教育。2019年起,學校明確要求所有在校的學生與老師,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性騷擾事件。
(圖片來自明尼蘇達大學官網截圖,明尼蘇達大學要求教職員工和學生有義務報告性騷擾案)
2016年,校方曾因為前體育總監的性騷擾投訴支付28.2萬美元;同年,一名女學生被橄欖球隊員輪姦;之後,又有一名明星籃球運動員對女生實施性侵犯後被禁賽。
2018年,明尼蘇達州發布了一份關於明尼蘇達大學不端性行為報告,顯示學校過去兩年在解決不端性行為方面的成績令人滿意。在37份報告中,有51%獲得了調查,24%員工提供了協助,還有9份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因為受害者不願意配合而無法行動。在2017年的11份報告中,有6起報告中的被調查員工被解僱或者撤職。
2018年明州案事發,當《財經》進入卡爾森管理學院辦公區詢問事件進展時,一位老師告訴《財經》:“事發之後學校高度敏感,不讓任何教職員工接受采訪。”在事發後,校園保安也開始阻止記者進入學院辦公區採訪。
明尼蘇達州華裔刑事案件辯護律師周東發(Don Zhou)對《財經》表示:“明大性侵案件非常之多,全美國大學都是這樣。美國看似開放,但只要女生說不,就是不可以。明大每個學生入學第一件事就是反性侵教育,告訴每個人不能強迫。”
第三方律師:
已披露證據並不是一邊倒
在監控視頻中,女生有過引路、自己開門進屋等手勢,這些動作並不能證明女生願意發生性關係。在美國的法律體系中,性同意必須要求明確說Yes,即使沒有明確的動作對抗,口頭反對、沉默都意味著拒絕;只要女生沒有明確表示同意,都可以構成強姦。
華裔刑事案件辯護律師周東發(Don Zhou)對《財經》表示,所有性侵案房間內的部分都是各執一詞,口說無憑,警察進入公寓的執法攝像機是當事人的第一反應,這些都是關鍵證據。目前披露的證據看來,證據並不是一邊倒的。
“在明尼蘇達州,索賠金額小於1.5萬美元就只能去小額法庭打,不能在地區法院。這起案件索賠5萬美元,超過1.5萬美元,地區法院可以受理。但五萬美元只是一個起步價,並不是最終實際賠償金額。如果能打贏這個官司,賠償可以到很高的價格。”周東發告訴《財經》。
之前,已經有科比等名人涉嫌性侵案的前車之鑑,雙方同樣經歷了刑事起訴撤銷到民事訴訟的過程,此案最終以和解告終。周東發認為,估計案子打不到陪審團,很有可能雙方會和解:“因為劉強東的損失比女方大,跟是否強姦都沒有關係,因為他的公司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