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被判濫用壟斷地位:須與蘋果重新談判接受7年監管
今年4月份蘋果宣布與高通和解,在發起專利訴訟兩年之後蘋果最終還是沒能改變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在5G基帶、iPhone下滑等市場壓力下最終還是倒向了高通,蘋果需要支付至少45億美元的費用,並簽訂了6到8年的授權協議。
高通贏得蘋果的專利訴訟是個重大利好,掃平了5G時代的潛在威脅,重新獲得了VIP客戶的訂單。不過對高通而言,他們的麻煩並沒有結束,與蘋果的專利戰只是其中之一,與美國FTC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官司更為重要。
2017年1月份美國FTC宣布起訴高通,指控高通濫用市場地位,使用反競爭手段維持自己在智能手機、通信等行業的壟斷地位,主要涉及以下三點:
·高通“無授權無芯片”的政策,其他公司要想購買高通的處理器及基帶,前提就是跟高通簽署專利授權。
·高通拒絕向競爭對手授予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儘管高通公司承諾遵循FRAND(公平、合理、非歧視)條款授權標準必要專利,但是他們實際上一直拒絕將這些權利授權給競爭對手。
·從蘋果公司獲得獨家供應權以換取授權費優惠。2011年到2016年間高通一直是蘋果基帶芯片的獨家供應商,高通意識到任何贏得蘋果訂單的公司都會變得更強大,所以使用排他性條款來阻止高通競爭對手與蘋果合作。
FTC這三點訴求也是蘋果等手機公司最為關心的,一旦贏了官司,那對高通來說就相當於授權模式被顛覆,這對高通來說是致命的。在這件事上,蘋果沒能堅持下來,但FTC不同於商業公司,在削弱壟斷企業方面FTC以往可是戰勝過Intel、微軟、AT&T等巨頭的。
FTC與高通的專利戰也是一場長跑,今年1月份結束了證詞階段,但是判決還沒有下來。
今天美國聯邦法官Lucy Koh作出了一項有利於FTC的判決,認定了高通濫用了在調製解調器芯片、智能手機等市場上的壟斷地位,扼殺了現代芯片市場關鍵性的競爭。
根據Lucy Koh法官的判決,她要求高通與合作夥伴、客戶重新談判,必須以公平合理的價格將其專利權授予競爭對手,也不能跟蘋果等客戶簽訂獨家供應協議,並且在未來7年裡接受監管。
Lucy Koh的判決對高通來說不啻於當頭一棒,也導致了高通公司股價一開盤就暴跌,最高跌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