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遭美政府禁令華為與中興有什麼異同?
5.17電信日前夕,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宣布把中國最大的電信設備企業華為及其在20多個國家的68家分支機構列入所謂的“實體名單”,要求向該實體名單上的某一公司或個人出售或轉讓美國技術時需要獲得BIS發放的許可。BIS的這一舉措將禁止華為在未經美國政府批准的情況下從美國公司購買零部件。
有媒體評論,3年之後華為重蹈中興的覆轍。
3年前的2016年3月7日,BIS在其官方網站公佈消息,決定將中興通訊及其三家關聯公司列入“實體名單”,根據該決定,自2016年3月8日起美國出口管制條例下的產品供應商須申請出口許可證才可以向列入“實體名單“的四家公司供應該等產品。
後經協商,BIS兩週後同意給予中興臨時普通許可,並將出口限制實施日期多次延期,直到2017年3月9日,美國商務部等政府部門就遵循美國出口管制條例及美國製裁法律情況的調查與中興達成和解協議,對其罰款8.9億美元後將其移出“實體名單”。
但在履行該和解協議的過程中,由於BIS認定中興未能嚴格遵循和解協議要求的事項,在2018年4月再度激活了七年拒絕令並導致中興業務停擺三個多月,直至中興以14億美元民事罰款和管理層大換血為代價達成《替代的和解協議》,才再度被BIS從《禁止出口人員清單》中移除。
按照美國商務部部長威爾伯∙羅斯的說法,自特朗普當選總統以來,包括上次的中興和本次的華為在內已有190名個人或組織被加入過出口管制的“實體名單” 。雖然前後面臨的管制措施一致,但具體分析華為與中興遭遇美國政府禁令的原因、性質和可能的解決方案仍存在著非常大的不同。
首先,看美國商務部實施禁令的原因。
當年中興首遭美國商務部禁令,是BIS在調查中發現中興違反美國出口管制制度向包括伊朗、朝鮮在內的受制裁國家再出口美國受管制產品,同時公司高管還支持法務部門製定並組織實施相關的風險規避方案。BIS還將其獲得的兩份描述中興通過設立、控制和使用一系列“隔斷”公司而不需經過授權就可向受美國製裁國家非法地再出口受控產品的計劃方案的內部機密文件放在官方網站上以供查看和下載。可以說中興違反美國出口管制制度再出口美國受管制產品存在事實證據,被美國商務部抓住了實錘。
這次BIS針對華為的“實體名單”管制,美國商務部給出的原因是:“本行動起因於商務部可獲得的信息,這些信息為得出華為從事與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相對立的活動這一結論提供合理依據。這些信息包括司法部對華為的公開替代起訴中所指控的活動,包括涉嫌違反《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IEEPA)、通過向伊朗提供被禁止的金融服務而違反IEEPA的陰謀行動以及在針對這些涉嫌違反美國製裁的調查上妨礙司法”。
美國商務部所提及的“司法部對華為的公開替代起訴”,主要指的是美國司法部在今年1月28日為向加拿大尋求引渡華為CFO孟晚舟而提起的指控,司法部指控華為公司、其兩家附屬機構以及孟晚舟本人涉嫌與伊朗交易、以欺詐方式就華為在伊朗的生意誤導美國銀行等。
但眾所周知,華為CFO孟晚舟引渡案的相關聽證還在加拿大法院進行中,按照目前公佈的計劃,繼5月8日的聽證會後,下一次開庭的時間為9月23~25日和9月30日~10月4日。也就是說最早也要到10月份加拿大法庭才會做出是否同意美國司法部引渡孟晚舟的請求,因此美國司法部針對華為公司和孟晚舟指控內容的審理至少還要等到10月份孟晚舟可能被引渡到美國之後才能夠展開。
而美國商務部在相關司法案件未開庭審理之前,僅根據相關司法指控內容就採取針對華為的出口管制措施,不僅未判先罰,而且也並未提供具體的事實證據,所以華為公開表示“反對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的決定”的聲明在國內和國外都得到支持。
由此,美國商務部實施禁令對於中興和華為也存在性質上的不同。
中興違反美國出口管制制度向包括伊朗在內的受制裁國家再出口美國受管制產品被美國政府掌握了事實證據,美國商務部的製裁是基於其國內的法律規定及確鑿的事實證據所做出的決策,而中興通訊的公司高管在了解到美國的出口管制規定和政策風險之後仍然支持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的風險規避方案,則屬主觀故意的違法行為。
因此,客觀評而言,美國商務部對中興實施禁令是法律層面的性質,中興在2017年3月的公告中也明確表述:“鑑於本公司違反了美國出口管制法律,並在調查過程中因提供信息及其他行為違反了相關美國法律法規,本公司已同意認罪並支付合計892,360,064美元罰款”。
但華為的情況則不同。美國司法部針對華為的指控還處於引渡孟晚舟到案的過程中,而且華為也公開聲明“針對孟女士發起的刑事指控完全基於不實指控”,因此,在美國司法部所指控案件未開始進入審理程序之前,美國商務部就據此實施針對華為的出口禁令,可見並非出於法治考慮,再結合當前中美貿易摩擦升級的大背景,基本上可以得出其背後有政治因素驅動的結論。
在美國商務部公佈其對華為實施禁令之前的5月16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剛剛簽署了一項《保障信息與通訊技術及服務供應鏈安全》的行政法令,宣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將禁止交易、使用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經濟構成特殊威脅的外國信息技術和服務。外界普遍理解為此舉實際針對的就是中國電信企業華為和中興,目的在於徹底將華為的產品和服務排除在美國市場之外。
先禁止美國企業購買華為的產品和服務,再嚴控美國企業將技術和產品賣給華為,這是自美國眾議院情報常設特別委員會在2012年發布《關於中國電信設備公司華為和中興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調查報告》以來,美國政府使用國家力量打壓華為的最為激進的舉措。此前,美國一直以“安全威脅”為由,拉攏“五眼聯盟”並威脅歐盟盟友禁止華為參與5G建設,但取得的效果並不明顯。
因此,在針對華為的指控證據不明、案件未審之前,就由美國商務部實施對華為出口的管制禁令的做法,是典型的政治介入商業的行為。而且,正值中美兩國貿易談判未果,美國強行對中國輸美產品加徵關稅並遭中方反制的關頭,特朗普政府對華為突施重手,也不排除其通過制裁中國的科技龍頭企業華為來增加談判籌碼的企圖。
所以,華為和中興尋求解除美國政府禁令的解決方案也注定迥異。
由於被美國商務部掌握了明確證據,中興當年採取的應對出口管制禁令的措施是“積極配合美國相關政府部門調查,並積極與美國先關政府部門溝通以尋求解決方案”,並最終通過協商得到BIS的臨時普通許可,將出口限制實施日期多次延期,直至最終“認罪”“認罰”簽署和解協議,才得以被BIS移出“實體名單”,恢復正常業務運營。
但對於華為而言,“和解”之路顯然很難走得通。
首先,CFO孟晚舟還被拘押在加拿大,華為拒絕接受美國司法部對孟晚舟的刑事指控,認為美國下令逮捕孟女士是非法濫用程序,仍在通過不懈努力期待美國和加拿大政府“結束這一事件”。同時,華為仍然堅稱“華為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適用的出口管制和製裁法律法規”,不接受美國司法部對其違反美國出口管制制度與伊朗進行非法交易的指控。因此,華為與BIS之間並不存在協商和解的前提和基礎。
其次,從美國政府此前宣揚華為安全威脅論、脅迫盟友將華為排除在5G建設之外的一系列打壓手段和特朗普宣稱“5G比賽是美國必須贏得的比賽”的要求來看,美國商務部實施對華為出口禁令的目標也不在於“和解”和罰款,而完全有可能是要置華為於死地。
美國國會共和黨參議員馬可·盧比奧一直宣稱華為和中興等中國公司對美國的國家經濟利益和國家安全利益構成威脅,他興高采烈地在社交媒體上宣布“華為將很快失去獲取芯片、天線和電話操作系統等重要組件的渠道”、“華為將不再能提供5G端到端的網絡產品”、“對於華為而言最大的問題是該如何生存下去”。
因此,華為的未來出路將只可能集中在兩個方向:其一,徹底與美國市場決裂,利用國產替代盡快實現自給供應。
與當年的中興相比,華為與美國市場決裂的底氣要更足。截止到2018年末,華為的全球業務收入已達1052億美元,營業利潤107億美元,經營活動現金流109億美元,在全球目前華為有18.8萬員工,是全球最大的通信設備供應商商和第二大的手機廠商,業務遍及170多個國家和地區,服務30多億人口。龐大的體量與雄厚的實力,以及行業巨頭的影響力為華為提供了強大的抗壓能力。
此外,早在當年中興遭遇禁令之前,華為就已在其創始人任正非的帶領下居安思危做出了“極限生存”的假設,為公司的生存打造“備胎”。華為海思總裁何庭波5月17日發給海思員工的公開信對此進行了披露,並迅速提振了外界對於華為能夠打贏這場“上甘嶺”戰役的信心,海思芯片也儼然成為華為續命的靈丹妙藥。
但與美國市場決裂的代價注定相當慘烈。對於華為龐大的業務體量和延長的產品線而言,僅僅一個海思芯片並不能解決全部生產的元器件供應問題。華為公關負責人陳黎芳在紐約時報撰文披露,華為每年在美國市場的採購金額超過110億美元。雖然2018年財報公佈華為在原材料存貨上同比增長了87%,顯示出華為未雨綢繆的先見戰略,但為110億美元的供應在國內尋找到合格的替代品將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華為需要逐項克服供應商選擇、產線投入、量產爬坡等必不可少的過程,而且在這一過程中還必須要承擔替代品的質量風險和成本代價。
在尋找供應替代的同時,安撫客戶仍是第一要務。華為已經給全球客戶發布了公開信,強調“華為已經建立一整套嚴密有效的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可以確保華為絕大部分產品在極端情況下繼續服務我們的客戶”。但避險因素同樣是其客戶,特別是海外運營商客戶的重要考量,如果華為不能在短時間內拿出具有說服力的解決方案給客戶以信心支撐的話,業務損失風險將不可避免,由此可能導致市場機會的喪失和海外市場份額的消減,其對短期和中長期的商業損失難以估量,特別是在當前正處於全球運營商加速5G網絡建設的關鍵時刻。
可以預見,有中興的前車之鑑在先,華為應該不會像中興一樣遭遇“業務停擺”,但在ICT產業鏈全球化生產佈局的大背景下,失去了美國的技術和產品供給,華為要在較長時間內同時滿足網絡通信系統、手機終端產品和企業服務器三大板塊生產需求,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挑戰,所以向重點業務傾斜,通過業務收縮來優化產品和市場佈局,將是華為接下來最重要的戰略調整。
其二,依靠政府,通過中美貿易談判的大盤子解除針對華為的禁令
提前儲備的原材料、擴大自有芯片產能、盡快尋求供應替代等措施只能為華為爭取來更多的時間窗口。利用這個寶貴的時間窗口,針對華為禁令問題的解決還需要放到中美貿易談判的大盤子中來進行謀劃。
在美方肆意加徵中國國輸美商品關稅,致使中美貿易摩擦再度升級,使中國經貿磋商過程遭受嚴重挫折的大背景下,特朗普政府又將其針對華為的禁令作為追加的籌碼,意在提高要價,勢必會增加雙方談判的難度。
但考慮到華為在中國經濟中的分量和影響力,我國政府應當關切華為的需求,拿出相應的製衡籌碼,在政府間的貿易談判中為企業爭取合理利益,以推動問題的解決。外交部和商務部對此已經多次表態,外交部長王毅也在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最新通話中表示堅決反對美方通過政治手段打壓中國企業的正常經營。正如2018年中興業務停擺危機的解除有賴於中美最高領導人之間的關係互動,針對華為禁令的解決可能也需要高層的大智慧進行通盤考慮。
【結語】
華為創始人任正非5月18日最新接受日本媒體採訪,再次強調華為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表達了美國針對華為的禁令對華為影響有限的信心,並且強硬表示:“我們不會像中興通訊那樣,在美國的要求下改變我們的管理,也不會接受監督”。
向任正非的硬氣致敬,Good luck to Hua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