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躍亭方回應樂視百億回購:沒簽過字只聽過微信匯報
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樂視網(300104)需向樂視體育股東前海思拓支付股權回購款後,不論是樂視網還是賈躍亭方面,都在極力撇清與最高110億元最大回購責任的關係。5月17日,澎湃新聞記者獲悉,樂視控股債務處理小組相關負責人表態稱,樂視體育股東協議中設置的原股東(暨樂視網、樂樂互動體育文化發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鵬翼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回購條款法律效力嚴重存疑。
樂視控股債務處理小組相關負責人披露說:“這項協議沒有走公司任何正常流程、也沒有賈躍亭簽字、甚至在賈躍亭不知具體細節的情況下,經辦人員就蓋章了。所以,此協議的簽訂存在嚴重瑕疵,不僅不符合公司相關管理規定,也不符合上市公司相關規章要求,不應該具有法律效力。”
名義上,賈躍亭目前仍然是樂視網第一大股東,不過他的持股基本已被各方輪候凍結。早年賈躍亭通過樂視控股,掌控樂視系多家非上市公司資產。賈躍亭避走美國後,為處理系列債務問題成立了債務小組,並委託妻子甘薇和哥哥賈躍民全權負責處理資產處置等事宜。
樂視網等原股東被裁定需回購樂視體育股權
樂視體育2014年從樂視網獨立,隨後在2015年和2016年完成A輪和B輪融資。
目前,樂視體育第一大股東為賈躍亭控制的樂樂互動,持股比例為30.66%,樂視網持股6.47%,雷振劍、劉建宏等持股的鵬翼資產持股12.93%。
MySpace聚友網前運營副總裁雷振劍在2011年加盟樂視網,2014年以創始人身份出任樂視體育CEO。
按照樂視體育B輪融資時的協議,樂視體育需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投資方認可的上市工作,如果違約,那麼樂視體育原股東(樂視網、賈躍亭控制的樂樂互動及北京鵬翼資產)需按照協議約定價格、以現金形式收購投資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權並支付全部對價。
由於樂視資金鍊危機影響,樂視體育運營情況急轉直下,上市幾無可能,從2018年起就有樂視體育投資方向樂視網等追索股權回購款。
第一例裁決結果在5月15日到來:當天樂視網公告稱,深圳前海思拓基金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被申請人樂視網、樂樂互動體育文化發展(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鵬翼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向申請人支付股權回購款等仲裁請求。
北京仲裁委員會裁定,支持樂視體育股東前海思拓全部仲裁請求,樂視網等被申請人需要向前海思拓支付暫計至2018年11月20日的股權回購款1.32億元。
樂視網表示,截至目前,樂視體育14方股東已對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請,如上市公司違規擔保案件均被判決敗訴,很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承擔無法解決的巨大債務,經公司內部測算,樂視體育兩輪融資本金84億餘元,若均按照每年12%的單利計算,最大回購責任涉及金額110億餘元。
百億回購責任,對於目前處於暫停上市期的樂視網來說,無疑加速將其推往退市深淵。
不過,樂視網依舊認為,樂視網不應該承擔樂視體育的股權回購責任,原因在於樂視網針對樂視體育融資時承諾的回購責任等相關事項,未履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審議、簽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
樂視網方面將責任指向時任樂視網董事長的賈躍亭。
“賈躍亭在任期間,自己不通過樂視網股東就直接簽字擔保樂視體育,融資金額超過一百億元。”樂視網相關負責人稱。“這件事情中,賈躍亭是第一責任人,他是樂視網和樂視體育的實際控制人,也是這個違規擔保的最大受益者。截至目前沒有收到賈躍亭的任何表態。解鈴還須繫鈴人,公司一直在喊話賈躍亭來解決問題。”
賈躍亭回應“原股東回購條款”:簽約時正在出差,不了解細節,未在協議親筆簽字
對於樂視網方面的說法,賈躍亭實際控制的樂視控股方面也做出回應。
5月17日,樂視控股債務處理小組相關負責人稱,在應對樂視體育一事上,賈躍亭自始至終積極配合上市公司處理該問題,並責成非上市體系的法務及律師用實際行動協同上市公司應對仲裁以及潛在訴訟,相信司法的公正,同時維護好上市公司廣大股東及樂體各股東的合法權益。
不過,樂視控股債務處理小組相關負責人也認為,樂視體育股東協議中設置的原股東(指的是樂視網、樂樂互動體育文化發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鵬翼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回購條款法律效力嚴重存疑。
他說:“當時該回購協議沒有經過樂視網公司流程審批、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董事長簽字確認、樂視網公告等任何法定程序。更不可思議的是,當時樂視網董事長賈躍亭並不知曉此事細節,更沒有在相關協議上親筆簽字。”
該負責人稱,樂視體育於2016年4月完成B輪融資,樂視網是體育原股東之一。當時,樂視體育公司相關經辦人員利用樂視控股集團管理上的不規範和時任樂視網董事長賈躍亭出差不在北京的背景下,未履行樂視網相關內部審批程序,以微信方式向賈躍亭匯報融資成功,但樂視體育相關經辦人微信匯報時並沒有細說協議內容細節,對於“原股東回購條款”更是隻字未提。
“樂視體育融資時簽署的股東協議沒有按照公司法、章程及相關法律規定履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這導致賈躍亭微信同意時完全不知道協議中還存在’原股東回購條款’,更沒有想到裡面會有樂視網回購的條款描述。”該負責人說,“可以明確的是,賈躍亭不存在主觀故意讓上市公司回購的意圖。”
該負責人介紹,賈躍亭後來知曉樂視體育融資的股東協議中有上市公司回購這一項後,賈躍亭作為當時的實際控制人,第一時間承認管理失職的同時,迅速安排內部自查梳理等工作,在樂視體育當時推進的多個重組方案當中,均重點優先考慮了化解上市公司回購的這個潛在風險。與此同時,賈躍亭還在第一時間與其他重要股東進行了溝通。“賈躍亭知道後,曾立即做了積極補救措施,並始終積極協助配合上市公司處理這一問題,不存在不管不問一說。”該負責人說。
不過,該負責人未透露“補救措施”的內容。
對於樂視網到底是否應該為擔保樂視體育融資一事承擔歸還投資款的責任一事,該人士認為,哪怕是當時實控人賈躍亭違規擔保,樂視網也不應該承擔歸還投資款的責任,何況實控人賈躍亭對該協議沒有親筆簽名,甚至都不了解合同細節,更不知悉有“樂視網擔保”相關條款。
不過,從前海思拓的案例來看,樂視網和賈躍亭方面“不應該承擔歸還投資款責任”這一主張並未獲得仲裁委員會的支持,而這或許將成為餘下案例的參考。
樂視網相關負責人此前回應說,“對於憑空而來的一百多億的債務,如果最終坐實,公司將毫無回生之力,破產重整、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等都不再存在實施的基礎,只有破產清算一條路,公司之前所有努力全部灰飛煙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