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18件衣服旅遊貨當事人被人肉寫信道歉淘寶回應
前不久,一位女子利用“7天無理由退貨”等服務規定,天天穿名牌新衣服,然後再申請退貨的事情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據中國青年報報導,4月25日,買家黃小姐在李先生的淘寶店購入18件衣服,總價4600多塊錢。可五一小長假過後,說是不喜歡,發起了退貨請求。
因為淘寶要求7天無理由退貨,淘寶店家李先生認為已經超過了7天,就駁回了買家的退貨申請。
黃小姐馬上進行了第二次申請,後來淘寶客服介入,判定買家贏。
李先生加了黃小姐微信,想問問原因,結果點開對方朋友圈大吃一驚,對方竟然穿著自家的衣服在西藏旅遊拍照!
這個事情在網絡上發酵後,網友議論紛紛。
李先生在媒體曝光黃小姐後,黃小姐的身份信息、手機號、暫住點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洩露。
在身陷輿論風暴之後,黃小姐於昨天下午通過微博發聲。
黃小姐的致歉信(節選):
大家好,我是黃XX,是引發此次事件的主要人。
我從來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如今嚴重地步,影響如此廣泛,在這裡我深深懺悔,反思並深刻檢討自己。
……
我與商家引發的爭端當然不在4000餘元的交易額,而在於大家都深刻知道誠信做人的重要性,這個社會需要誠信,我定會深刻反省自己在這次事情中存在的僥倖心理,向大家證明我會改變,我會把誠信這兩個字時時刻刻放在心裡。
這將是對此次事件發表的最後言論,終極目的是為了認錯,為我犯下的錯買單,懇請廣大網友原諒我,不要再議論非議我,希望那些不明事實全部真相的朋友不要亂加評論,你們將心比心,如果是你們或者你們最愛的親人被網絡暴力,你們會不會對這個世界絕望,喪失了對生活的信心而想要輕生。
我希望這件事就此平息,不要再讓事情發酵下去,讓我有一條活路,讓我的家人有一條活路,在此我跪謝大家!
昨天晚上,@1818黃金眼記者聯繫上在寧波工作的黃小姐。電話裡,她一直在哭:“不停地有人打電話、發短信辱罵我。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鋪天蓋地的都是一片罵聲。”
黃小姐給記者看了她的淘寶評價管理,買家好評率100%。“我是在拿到賣家快遞當天去西藏旅遊,很多衣服都沒有拆封。旅遊時,我一共拆了八件,穿了八件,其中三件是很喜歡的。其餘的有的衣服偏大,感覺質量不好,就套在身上拍了個照。”
“我退回去的一共是14件,三件喜歡的留下了。穿過的衣服我也跟賣家溝通過,如果不給退就不退。賣家也不是發了18件,只有17件衣服。早在5月8日,我已經跟店家達成協議,所有拍過照片的衣服都不退。”
昨天深夜23:23分,淘寶官方也就此事作出了回應:已聯繫買賣雙方協商處理,將依據平台規則保護商家合法權益!
此外,根據2014年8月份最高院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規定,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公開自然人基因信息、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