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拆分Facebook並不容易微軟就是先例
彭博社今日發表文章稱,雖然建議分拆Facebook的聲勢日益高漲,但對於反壟斷機構而言,要採取著這樣的措施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Facebook聯合創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昨日在《紐約時報》網站上發表文章稱,Facebook CEO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不負責任,政府應該分拆Facebook。
休斯認為,如今的Facebook規模太大了,影響力也太大了。更最重要的是,它的CEO扎克伯格也並不負責任。只有政府才能解決這個問題,通過讓市場更具競爭性,通過分拆Facebook,通過設置隱私限制。
除了休斯,越來越多的右翼和左翼隱私權倡導者和政界人士也呼籲政府對Facebook採取反壟斷行動,其中包括總統候選人、馬薩諸塞州民主黨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和德克薩斯州共和黨參議員特德·克魯茲(Ted Cruz)。
要對Facebook採取反壟斷措施,這一權力屬於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司法部的反壟斷官員,他們需要向聯邦法官證明自己的觀點。而這一過程可能需要數年時間,包括上訴,並有可能訴諸最高法院。
據行業專家稱,政府要贏得這場官司面臨眾多挑戰,而且可能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法律先例極大地限制了反壟斷執法者追查壟斷企業的權力。
賓夕法尼亞大學反壟斷學者赫伯·霍文坎普(Herb Hovenkamp)表示,為了挑戰Facebook對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購,當局必須找到證據,證明如果Facebook與這些公司分開,消費者的境況會更好,而不僅僅是猜測。
霍文坎普說:“我們可以說,如果福特放棄林肯,那麼兩家公司將相互競爭,我們將擁有一個更具競爭力的市場。你必須拿出一些證據來證明這一點,我們可以用語言表達這種可能性,但這不足以贏得一場反壟斷訴訟。”
據律師稱,有兩種方法可以調查Facebook。反壟斷執法者可以調查Facebook是否在利用其主導地位來阻止競爭,這也是20世紀90年代調查微軟時所採取的方式。如果他們說服法官裁定Facebook非法壟斷,這可能導致該公司被分拆。但微軟的案件可能是一個樣板,即華盛頓的一家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了下級法院的一項裁決,該裁決下令解散微軟。律師們表示,這一先例為Facebook的破產設置了重大障礙。
第二種方法是重新審視Instagram和WhatsApp交易,並對它們提起訴訟,理由是它們有礙公平競爭,儘管FTC當時批准了這兩筆交易。政府需要證明,Facebook通過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消除了競爭對手。
但Facebook會反駁說,這些公司之所以能蓬勃發展,就是因為它們成為了Facebook的一部分,並從中獲得了資源。
總部位於華盛頓的政策團體“公共知識”(Public Knowledge)的律師哈羅德·菲爾德(Harold Feld)稱:“事實是,分拆Facebook是非常困難和復雜的,不是打個響指就能採取行動的。即使這一努力最終取得了成功,但數字經濟也趨向於整合。很快,Facebook還會擁有20億用戶。”
賓夕法尼亞大學的霍文坎普表示,一開始並不確定是反競爭的合併,但後來卻損害了競爭,這也是有先例的。但他表示,這段時間越長,就越難證明一筆交易是有害的。
非營利研究機構“華盛頓公平發展中心”(Washington Center for Equitable Growth )專家邁克爾·凱德斯(Michael Kades)說,儘管在法庭上獲勝面臨挑戰,但如果FTC認為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購是有問題的,它就不應該迴避這場鬥爭。之前,FTC曾在幾起醫院合併案中輸掉了官司,但調整戰略後,又找到了一種贏得和阻止這些交易的方法。
凱德斯還表示:“這些問題的影響面太大了,歐盟委員會不能袖手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