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Uber將IPO發行價定為每股45美元:估值824億美元
Facebook週四拒絕了聯合創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分拆這家全球最大的社交媒體公司的要求。議員們敦促美國司法部展開反壟斷調查。Facebook因其網絡上的數據共享行為、仇恨言論和虛假信息而受到全球監管機構的審查。一些美國國會議員還敦促採取行動,拆分大型科技公司,並完善聯邦隱私監管。
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的大學室友休斯在《紐約時報》的一篇長篇評論文章中寫道。“我們是一個有著限制壟斷傳統的國家,不管這些公司的領導人的意圖有多好。馬克的權力是前所未有的,非美國式的。”
Facebook的社交網絡在全球擁有超過20億的用戶。它還擁有WhatsApp、Messenger和Instagram,每一個都有超過10億人使用。Facebook在2012年收購了Instagram, 2014年收購了WhatsApp。
休斯呼籲將WhatsApp和Instagram分拆出來,Facebook拒絕了這一要求,並表示應將重點放在監管互聯網上。扎克伯格將於週五在巴黎會見法國總統埃馬紐埃爾-馬克龍(Emmanuel Macron),討論互聯網監管問題。
“Facebook承認,成功伴隨著責任。但你不能通過要求拆分一家成功的美國公司來強化問責制,”Facebook發言人尼克-克萊格(Nick Cleg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科技公司的問責只能通過為互聯網制定新規則來實現。這正是馬克-扎克伯格所呼籲的。”
美國民主黨參議員理查德-布盧門撒爾(Richard Blumenthal)週四對CNBC表示,他認為Facebook需要分拆,司法部反壟斷部門需要展開調查。
反壟斷法使得這樣的提議難以執行,因為政府必須將該公司告上法庭並贏得官司。拆分一家公司很少見,但並非聞所未聞,標準石油(Standard Oil)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就是兩個最大的例子。
2004年,休斯在哈佛大學與扎克伯格和達斯汀-莫斯科維茨(Dustin Moskovitz)共同創辦了Facebook。2007年,他離開了Facebook,並在領英(LinkedIn)的一篇帖子中表示,三年的工作讓他賺了5億美元。
休斯在《紐約時報》的文章中說,“我在哈佛聯合創辦Facebook已經15年了,我已經有10年沒有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但我有一種憤怒和責任感。”
休斯還建議扎克伯格應該為公司的隱私和其他失誤負責。
他說,“政府必須讓馬克承擔責任。長久以來,立法者們對Facebook的爆炸式增長驚嘆不已,卻忽視了他們確保美國人受到保護、市場競爭激烈的責任。”
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今年3月誓言,如果當選美國總統,將分拆Facebook、亞馬遜和Alphabet子公司谷歌,以促進科技行業的競爭。
“今天的大型科技公司在我們的經濟、社會和民主方面有太多的權力了。他們壓制競爭,利用我們的私人信息牟利,傷害小企業,扼殺創新。是時候分拆大型科技公司了,”沃倫週四在Twitter上說。
加州民主黨眾議員羅-卡納(Ro Khann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事後認為,美國監管機構“不應該批准Facebook在2012年收購Instagram & WhatsApp”。
他表示,“未來的方向是嚴格審查潛在的合併,確保沒有一家公司擁有反競爭的平台特權。”
Facebook被控與現已倒閉的英國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不當分享8700萬用戶的信息,這是該公司遭遇的一系列安全和隱私醜聞之一。
該公司一直在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就一項歷時一年的調查進行深入談判,並於上月表示,預計將支付30億至50億美元的罰款。
週一,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參議員批評了有關和解計劃的報導,他們呼籲聯邦貿易委員會對Facebook的商業行為施加更嚴厲的懲罰和更多的限制。
休斯說,他最後一次見到扎克伯格是在2017年夏天,就在劍橋分析公司醜聞爆發的幾個月前。
休斯說,“馬克是個善良的好人。但令我憤怒的是,他對增長的關注導致他為了點擊而犧牲了安全和文明。我擔心馬克身邊的團隊會強化他的信念,而不是挑戰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