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網購廢棄手機卡盜竊支付寶作案163起盜竊87萬
通過網絡購買有支付寶賬號的手機卡,將錢款轉到自己的賬戶,短短一年多間作案163起,受害人137名,盜竊總金額達872171.42元。9日,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案21歲主犯梁某及同夥陳某、吳某三被告已一審獲刑。
據介紹,張某是河南省焦作市溫縣的一名普通居民,2017年9月23日,他突然收到一條短信,提示他名下的中國銀行卡被提取走了107400元。張某立刻查詢了自己銀行卡交易明細,發現這筆錢是通過支付寶賬號轉走的。
據了解,張某支付寶所綁定的手機號還是他2011年時在鄭州市上大學時辦理的,隨著2015年初張某大學畢業後返鄉工作,該手機號隨之停用,支付寶賬號也再沒有使用過。那麼,支付寶賬戶裡的錢是誰轉走了呢?
經警方調查,阿里公司提供了111名受害人的支付寶交易明細,這些受害人均在支付寶被盜後向支付寶工作人員提出了申訴,被盜的方式與本案相同。經法院審理查明,這個作案163起、盜竊支付寶金額達872171.42元的作案團伙開始浮出水面,而主犯梁某年僅21歲。
據介紹,在2017年,自稱要為母親看病,急需用錢的梁某開始瞄準廣大支付寶用戶的錢。在梁某的兩台電腦中,存儲了大量手持身份證的照片,這些照片是他為了在網上辦理實名製手機卡,通過QQ購買的。梁某先從網上購買有支付寶賬號的手機卡,通過手機驗證碼登錄對應的支付寶賬號,查出用戶身份信息後,就撥打支付寶客服95188,開啟支付功能。為盜取受害人支付寶裡的錢款,梁某通過手機號和驗證碼修改支付密碼,並通過掃碼把錢轉到自己掌握的商舖賬戶。
據介紹,在短短一年多時間裡,梁某等人共作案163起,受害人達137名,盜竊總金額872171.42元。近日,河南省溫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認定該團伙梁某、陳某、吳某犯盜竊罪,一審判處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一年兩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到三萬元不等。
法官建議,廣大公眾在手機折舊處理或轉送他人之前一定要把各種軟件的賬號密碼都刪除並恢復出廠設置,無論在網頁、貼吧還是在購物軟件上看到買賣手機卡的行為都要及時報警,這樣才能從源頭杜絕此類犯罪,人人舉報、人人有責,才能維護社會的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