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今日說法》報導三星爆炸案始末:至今沒新進展
央視《今日說法》欄目報導了兩年前一起三星手機爆炸事故。2017年3月,用戶馮玲玲的三星Note4在床頭充電時爆炸,導致馮玲玲4歲的女兒臉部和手上嚴重燒傷。事情發生在2017年3月9日,用戶馮玲玲放在床頭充電的Note4手機突然爆炸,致使4歲的女兒臉部和手上嚴重燒傷。
事件發生後,經銷商墊付了2萬元醫藥費,而馮玲玲的後期賠償意見為178餘萬元。經銷商表示最多拿出20萬元,而三星公司則以“電池為非三星生產”為由拒絕賠償。
2018年8月21日,馮玲玲女兒燒傷一案在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原告要求被告承擔女兒的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懲罰性賠償等共計175萬元多元,但是被告始終認為手機電池是假的。天津三星視界有限公司委託訴訟代理人表示“2014年10月出廠的手機卻安裝著一個多月後生產的電池,不合常理”。
《今日說法》欄目指出,這並不是三星第一次稱用戶爆炸手機的“電池非正品”。
專家認為,商家有義務擔保銷售的每一件商品符合人身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商家有義務證明自己的產品沒有質量缺陷。專家表示,就本案來說,商家認為爆炸手機電池是假的,但是並沒能自證清白。
如今距離這起爆炸事故已經過去了兩年,案件第一被告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已經停產關廠,但案件仍沒有新的進展。
此外,這期《今日說法》中還講述了三星Note7自燃事件中,堅持起訴三星的微博用戶@不老的老回(以下簡稱老回)的故事。老回起訴三星的主要訴求有四個原因,一、認定三星存在欺詐消費者行為;二、三星公司向他道歉;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他進行三倍賠償,也就是18000元;四、賠償一個新電腦,軟硬件不低於之前手機爆炸受損的那台,那個MacBook Pro是當時市面上能買到的最高配置,價格是17888。
最終法院判定,三星原價賠償老回燒壞的筆記本電腦,駁回了老回其他訴訟請求,認定被告三星中國公司不存在故意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