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中小企業寬帶平均資費再降低15%
工信部印發2019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當中提及,持續推動網絡提速降費,推行網上審批和服務,加快實現一張網通辦、異地可辦等內容。通知指出,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推動減稅降費、優化營商環境、清理拖欠賬款等重點任務抓好落實,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負擔問題,提高政策獲得感,以更加明顯的減負工作成效回應企業期待,為穩定經濟增長、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通知提到,推動更加明顯的降費。落實減稅降費各項措施,確保讓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有明顯感受。深化電力市場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製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持續推動網絡提速降費,中小企業寬帶平均資費再降低15%,移動網絡流量平均資費再降低20%以上。
做好涉企有關事項的清理規範工作。進一步縮減市場准入負面清單,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簡化審批流程和環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大幅縮短審批時間。推行網上審批和服務,加快實現一張網通辦、異地可辦,對於現場辦理要實現“一窗受理、限時辦結”“最多跑一次”。
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優化市場監管執法方式,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清理規範行政檢查和處罰事項,堅決治理多頭檢查、重複檢查。進一步清理涉企示範創建事項。
通知還提到,加強重大問題研究。針對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減輕企業負擔制度建設等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措施建議。組織中美製造業企業成本比較專題培訓,學習借鑒國際經驗,推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支持引導各地區結合實際,在優化營商環境、完善清單制度等方面開展專題研究,並將優秀研究成果向全國推廣。
以下為通知原文:
關於印發2019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現將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2019年全國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區、各成員單位結合職責分工,認真抓好落實。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請及時反饋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
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
2019年4月29日
2019年全國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降成本減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的總體要求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推動減稅降費、優化營商環境、清理拖欠賬款等重點任務抓好落實,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負擔問題,提高政策獲得感,以更加明顯的減負工作成效回應企業期待,為穩定經濟增長、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二、目標任務
一是落實減稅降費2萬億元的政策措施,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有明顯降低,讓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有明顯感受;二是持續推進清欠專項行動,督促政府部門和國有大型企業對拖欠民營企業的款項年底前清償一半以上,決不允許增加新的拖欠;三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的製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業滿意度;四是通過調查評估和監督檢查,推動惠企減負政策落實,增強企業獲得感。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重點領域清理,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1.進一步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按照國務院第30次、38次常務會議要求以及國務院領導同志在全國清欠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部署,督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進一步對拖欠賬款情況逐項梳理、細化摸排、查漏補缺,4月底前建立完善的清欠台賬;對未清償的賬款逐項製定清償計劃,加強情況調度,紮實組織清欠,確保年底前政府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完成清償目前已確認拖欠款一半以上的目標任務。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相關成員單位在加強政策支持、防止新增拖欠、完善製度建設等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2.推動更加明顯的降費。落實減稅降費各項措施,確保讓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有明顯感受。深化電力市場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製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持續推動網絡提速降費,中小企業寬帶平均資費再降低15%,移動網絡流量平均資費再降低20%以上。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推動降低過路過橋費用,治理客貨運車輛不合理審批和亂收費、亂罰款。專項治理政府部門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及事業單位等中介服務收費。繼續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快收費清單“一張網”建設。進一步完善涉企保證金清單制度,繼續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涉企保證金。清理規範銀行服務相關收費。
3.做好涉企有關事項的清理規範工作。進一步縮減市場准入負面清單,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簡化審批流程和環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大幅縮短審批時間。推行網上審批和服務,加快實現一張網通辦、異地可辦,對於現場辦理要實現“一窗受理、限時辦結”“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優化市場監管執法方式,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清理規範行政檢查和處罰事項,堅決治理多頭檢查、重複檢查。進一步清理涉企示範創建事項。
(二)加強調查評價,掌握企業負擔問題和政策訴求
4.開展全國企業負擔調查。聯席會議辦公室於2019年二季度部署開展全國企業負擔調查工作,各地區要組織企業做好調查培訓和填報工作,在擴大調查樣本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調查質量,了解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負擔問題和政策訴求,分析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成效、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情況,聽取企業對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意見建議。同時,梳理企業反映的具體問題並完善督辦製度,督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予以分類解決。
5.加強減輕企業負擔政策跟踪評價。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減輕企業負擔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踪分析,對各地區企業成本負擔相關指標進行比較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形成全國企業成本負擔評價報告並對外發布,為各地區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益參考。鞏固2018年降電價第三方評估工作成果,對2019年降電價政策落實效果進行跟踪,推動政策傳導落實。
6.加強重大問題研究。針對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減輕企業負擔制度建設等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措施建議。組織中美製造業企業成本比較專題培訓,學習借鑒國際經驗,推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支持引導各地區結合實際,在優化營商環境、完善清單制度等方面開展專題研究,並將優秀研究成果向全國推廣。
(三)加強監督檢查,推動惠企減負政策落實
7.強化督促檢查。聯席會議於2019年四季度組織全國減輕企業負擔專項督查,重點檢查各地區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降低涉企收費、清理規範涉企保證金以及減稅降費、降低電價等政策落實情況,確保各項重點任務按時完成。督查堅持問題導向,對國務院及有關部門通報的問題、全國企業負擔調查反映的問題以及企業舉報案件的查處整改情況進行跟踪,督促各地區完善企業負擔問題台賬和督辦製度,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對新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相關地方和部門,並督促整改。對推動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門,要適時進行通報。配合做好國務院與減輕企業負擔相關的專項抽查督查工作。
8.繼續加強審計監督。將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以及清理規範涉企收費、保證金和攤派等納入專項審計、政策跟踪審計內容,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發現的問題,加大審計結果公告力度,形成督促落實和規範涉企行政行為的長效機制。
9.加大企業舉報查處力度。依托各級減輕企業負擔舉報機制和12358價格舉報熱線等,受理企業對亂收費、亂攤派及其他相關違規問題的舉報,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進行核實處理,制止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違規行為。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違規行為,經有關地區和部門核實後,堅決予以曝光,形成強力震懾。
(四)加強政策宣傳和平台建設,將服務企業工作推向深入
10.加強政策宣傳培訓。通過專家解讀、現場諮詢、政策培訓、發放手冊等多種形式對惠企減負政策和各項涉企事項清單進行宣傳,提供便利渠道讓企業了解和熟悉政策,推動政策落地。聯席會議於2019年四季度組織舉辦第八屆全國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宣傳周活動,各地區、各成員單位配合做好相關工作,並在本地區、本系統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工作,營造有利的輿論氛圍。
11.完善服務平台。繼續完善減輕企業負擔綜合平台,拓寬涉企行政事項清單查詢系統的內容和功能,建設惠企減負政策數據庫,為企業提供更加簡便的查詢服務。完善企業網上舉報平台功能。建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在線調查系統。
12.加強制度建設。結合新的形勢和部門職責分工調整,及時修訂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規則,將服務企業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加快中小企業促進法相關配套法規立法步伐,逐步將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工作納入法治軌道。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任務,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總體指導和組織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抓好工作銜接和督促檢查。各省(區、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負責本地區減負工作的組織實施,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確保各項任務按時完成。
(二)加強協同配合。各地區、各成員單位要做好協同配合,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定期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開展情況、成效、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建議。
(三)加強督促落實。各地區、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各項重點任務的責任人和時間表,及時抓好督促落實,確保取得成效;加強輿論引導,強化社會監督,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區、各成員單位要及時對2019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進行總結,並於2020年1月15日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