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貼上“封條”的比特幣礦場
一年多來,李欣的礦場再沒響動過。這家位於四川甘孜州某水電站旁的礦場,數米高的鐵架鱗次櫛比,上面擺放萬餘台鞋盒大小的機器,以前機器開動時,綠光不時跳動,就像狼的眼睛一樣。李欣曾在這裡“挖出”上億財富。但整個2018年,比特幣狂跌77%,市值蒸發1.6萬億人民幣。
截至4月25日,比特幣價格徘徊在5410美元。在幣價長期低迷後,雖有回暖跡象,但挖幣的收益仍無法覆蓋電費。權衡一番後,他決定關閉礦場。
2018年11月,全球三大礦池之一的F2Pool創始人毛世行表示,受到價格下跌和哈希率下跌影響,約有60-80萬名礦商倒閉。
形勢更嚴峻的是,政府對挖礦的監管日益趨嚴。發改委4月8日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列為“淘汰類”產業。
這也給虛擬貨幣礦工敲響了一記警鐘。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區塊鏈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何平表示,國家發改委明確把虛擬貨幣挖礦列為淘汰產業,因為它們是高耗能產業,挖礦不能給社會帶來任何價值。但是,挖礦只是列為淘汰產業,並不是說必須關閉,它主要受市場影響,當價格足夠高的時候,挖礦成本就可以被覆蓋,那就有利可圖。
但李欣稱,這個政策是從國家層面出台,它更具有指導意義。未來,各級地方政府可能出台一系列具體政策,對挖礦管理更嚴,所以這個政策出台可能是件小事,也可能是件大事。
自礦場關停後,李欣覺得錢像流水一樣在流失,這也是危險的徵兆。“你看我,只是一名普通玩家,雖然兜里有一個億,但我有時會從夢中驚醒,擔心這些錢有一天永遠地離我而去。”
關停礦場
在李欣看來,如果礦場被出售,這意味礦主徹底離開幣圈。
但他是個“樂觀”的幣圈人。2018年,李欣暫時關閉礦場,留下部分人員照看礦機,而他卻四處旅遊,閒雲野鶴般生活。
他後來聽圈里人說,在新疆、東北和內蒙古等地,不少中小型礦場都在出售,礦機規模約在5000台。
某二手買賣平台的商戶說,他主要回收全國各地壞掉、論斤賣的礦機,然後再把礦機賣出去。他稱,不同機型,售價不同,如果只是挖幣,對其他要求不高的話,礦機最便宜價格僅100元左右。
他還稱,和他建立良好合作關係的幾家礦場,入不敷出,有些礦場瀕臨死亡,不僅礦機待售,連礦場也在尋找下家。“大家都知道,現在行情不好,雖然虛擬貨幣的價格有點回暖,但機器一開動就是錢,挖幣的收益仍然沒有辦法覆蓋電費。”
李欣坦言,幣價低迷,礦池小,算力不足,這才是導致礦場關掉的主要原因。
2018年,比特幣價格走低,一天內,下跌12%;一月內,暴跌42%;一年內,狂跌77%,市值蒸發1.6萬億人民幣。
不僅是虛擬貨幣投機者,炒幣公司也面臨倒閉危機。
新三板上市公司毅航互聯在2017年因為炒幣獲利頗豐,但在2018年,毅航互聯投資在幣市收益幾乎為0。這直接導致其淨利潤大跌257%,從2017年同期盈利151萬元到虧損239萬元。
虛擬貨幣大跌,這也讓李欣始料未及。
“我非常關注幣圈價格和走勢,一旦風吹草動,我們都有相應調整,但是這次真的是在預料之外。”李欣說。
在張欣看來,作為虛擬貨幣的兩大莊家,比特幣價格下跌,這跟澳本聰與吳忌寒算力大戰有關係。
“有人說,這不就是兩個人打架嘛,怎麼可能有這樣明顯降價,但我認為,這非常有可能,他們兩個人的算力佔了全球一半。”
但李欣仍然在堅持,他始終相信虛擬貨幣的價格會反彈並不斷上漲,最終帶來新一輪繁榮。他說,幣圈也是有周期的,有漲有跌,跌了還會漲回來。“我個人覺得,2019年是反彈的一年。”
瘋狂幣價
時間倒回到十年前,世界上第一批比特幣被挖出,這種由一個代號為“中本聰”的人設計的虛擬貨幣正式誕生。
依據中本聰的設計,比特幣的總量被固定在2100萬以內。計算難度會不斷上升,獎勵隨之不斷減少。
彼時,比特幣默默無聞,1美元能兌換1309個比特幣。
2019年初,比特幣度過10周歲生日的時候,它的“身價”已經瘋漲200萬倍。
比特幣單價突破歷史高點的時間是在2017年12月中旬,當時比特幣的最高價格接近2萬美元高位,其總市值超過3千億美元。
比特幣的市值從0到千億美元,僅僅花了7年時間,這與一些企業相比是一個傳奇,亞馬遜努力了將近20年才達到這個成績,而蘋果公司則是31年。
比特幣成了很多投資人一夜暴富的夢想。
“挖幣就像挖金礦一樣。”李欣說,獲取比特幣的過程被稱為“挖礦”,挖礦的參與者就是“礦工”。
礦工通常可以被分為三類:虛擬貨幣熱潮中的投機者,掌握相關資源的偶遇者,以及信仰強烈的信徒。
如今,比特幣的價格從2017年12月17日的最高點,回落了超過70%,但在中國這個匯集了全球70%的挖礦產能的國家裡,一些礦工仍然堅持不懈。
李欣就是擁躉者之一。他說,比特幣像印鈔機一樣,投資回報率相較其它領域更高,礦機放在那裡,看得見摸得著,錢第二天就打到你的賬戶了。“假如你在2015年左右入市,現在可能擁有上億資產。”
摩根大通的研究顯示,2018年四季度,全球生產一個比特幣的成本約為4060美元。若以這一水平衡量,2019年一季度,呈橫盤震盪趨勢的比特幣在成本價上下波動,一直到4月初意外大漲20%之後,礦工們才實現了盈利。
十年間,比特幣由最初的小眾產品不斷發展,從生產交易到應用,形成了一個頗為完整的產業鏈。
在李欣看來,炒幣屬於最低端玩家,也常被人稱為“韭菜”,他們承擔了幣圈最大風險,但又很難獲得收益。
李欣說,如果炒幣的人說他炒幣賺錢了,那他可能是騙你的。“我認識炒幣的人,反正沒有人賺錢,他們都是投機客,根本不去想更深層次問題。”
比炒幣人更高級的是礦長。李欣稱,如果你成為了礦長,你就能規避一定投機風險,從而實現穩定收益。
李欣認為,礦場的建立不屬於投機,而是公司經營行為,礦場的盈利邏輯是通過投入成本,最終獲得收益。
“時間退回到2013年,我會選擇成為一名礦機製造商。”李欣說,當時礦機技術簡單,效率很低,不需太高成本,你就可以介入,但現在這樣的機會沒有了,不管是嘉楠耘智還是比特大陸,他們每年在芯片上投入上億資金,基本擁有了行業壁壘。”李欣說。
在李欣看來,掌控了礦機的製造技術,就意味著掌控了算力,但算力再高,也只是玩家,並不能製定規則和標準。
“吳忌寒和澳本聰是全世界鼎鼎有名的算力大亨,他們就像賭博,但再厲害的賭徒,也可能會輸。”
“但你開賭場,輸錢的概率就小。”李欣說,幣圈最高端的玩家是交易平台,平台不一定最賺錢,但他們風險最小,一本萬利。
李欣說,交易所不被政府強制關停,它可能是產業鏈中最穩定盈利的一環,但不同環節都有嚴格門檻,這個門檻就是資本。
昂貴電力
曾在北京工作多年的李欣,在短時間內賺取人生第一桶金。
2000年,他第一份工作是IT行業,他每月工資2萬多,那時北京二環房價不過幾千。創業前,李欣經過數年財富積累,拿出60萬存款,加上朋友40萬,對比特幣一番研究後,決定開礦場。
對於“礦場”來說,電力是永久性的投入,也是“挖礦”的根本,電費佔礦場90%的成本。
讓李欣困惑的是,礦場究竟建在哪裡。他說,一線城市肯定不行,這些城市的電力很多都從外省輸送過來,不僅電力不穩定,價格貴。他認為,礦場一定要建在偏遠地方,而且緊鄰發電廠。
起初,李欣有幾個比較關注的選址,首先是黑龍江,地處深山老林,位置空曠,附近建有諸多民營小型發電站。然後他又考慮到內蒙古,那裡電力價格相對較低,第三個是四川。
李欣最終把礦場定址在四川。他說,自己和合夥人都是四川人,在自己的老家開設礦場更方便。此外,礦場的選址地處偏遠農村,水資源豐富,大多數電廠是水利發電,電力更穩定,而且成本低。
“我和幾家小型水電廠協商的時候,也見到幾家同樣打算建立礦場的同行。一番商談,我們在甘孜州郊區找到一家水電廠,那裡’廢電’多,價格便宜,僱傭村民成本也低。”李欣說。
在李欣看來,水電成本比火電低,比風電穩定。另外,水電廠會產生大量“廢電”,礦場可以把“廢電”集中利用,提升利用效率,減少浪費。
何平稱,礦場是虛擬貨幣產業最基礎的設施,礦場的分佈取決於挖礦的能源成本,也就是電力成本。未來,礦場會集中於成本比較低的地方。
能源價格比較服務網站PowerCompare研究顯示,2017年用在比特幣“挖礦”上的電量超過29.05太瓦時(1太瓦時為1億度電),居然超過了全球159個國家的年均用電量。
摩根士丹利在2018年初給出數據,挖比特幣成本大約三分之一來自電費,2018年比特幣乃至其他數字貨幣的挖礦用電需求將達到120-140萬億瓦時。根據國際能源署2015年的數據,阿根廷全國一年的用電量也才不過125萬億瓦時。
媒體曾報導,一座3000台礦機的小型礦場,每個月可以給水電站帶來超過100萬元的收入。
但緊鄰水庫,風險自然相對較高。李欣的朋友張毅也在四川開礦場,為降低成本,他把礦場建在河床上。起初,他沒在意,有次連下幾天大雨,礦場就被水沖了。
當時,李欣去幫忙撈礦機,一旦水進入這些電子產品,那就有短路可能,他們只能撈起來後,放在平地上晾曬,但有些村民把礦機隨意丟掉了。這次損失超過百萬。
在李欣看來,這次朋友礦場發生意外,損失只是小事,這些錢賺回來很容易。他更擔心的是,比特幣價格持續走低,挖幣的收益無法覆蓋成本。
如今,李欣關停礦場,長期在外旅遊。“我在等待,等另一個風口到來,但不管幣圈還是鏈圈,很難再有2015年那樣好的投資機會了。”
稅收“模糊”
在創建礦場的時候,李欣的礦場和商貿企業運作模式一樣。
他說,礦場採用這種公司模式經營,能幫助礦場減輕風險,也方便和電廠談判。“你通過公司名義去談,更容易拿到較低的電價和土地。”
李欣也稱,他聽說中小型礦場不是以公司方式運作,而是直接買礦機挖幣,挖出的幣放進自己賬戶。“怎麼說呢,虛擬貨幣的稅非常模糊。”
“我們把比特幣放進錢包,稅務局也不知道究竟採集多少幣,賺多少錢。”李欣說,如果稅務局來查,很多同行把資金轉到網絡上,甚至是暗網,根本沒法追查。
在虛擬貨幣起勢之前,只有美國一家早早定下了要對虛擬貨幣進行徵稅的基調。
2014年3月,美國認定了虛擬貨幣屬於財產,使用虛擬貨幣支付,需要同其他財產支付上報同樣的15%資本利得稅,但真正收稅的,寥寥無幾。2018年上半年,美國國稅局再次發布報告稱,虛擬貨幣交易與其他形式的財產一樣需要納稅,納稅人要將虛擬貨幣的收入,納入年度納稅申報表之中。
在美國先行的背後,緊跟著的是日本。2017年,日本國稅廳宣布將虛擬貨幣交易所取得的資本收益判定為“雜項收入”。2018年7月底,號稱“全民炒幣”的韓國政府發表了“2018年稅務法律改政案”,表示將對第四產業技術投資公司進行徵稅。其中,區塊鏈,量子電腦等次世代技術和創業,以及金融科技公司最多可獲得40%的稅務減免。但減免對像中不包括加密資產買賣與中介行業(虛擬貨幣交易所)。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徵稅將於2019年開始實施。
此外,英國、俄羅斯、南非、委內瑞拉、加拿大、巴西等多個國家,無論是將虛擬貨幣視為無形資產、投資品種、運營資金,還是尚未未定義,這些國家總有辦法提到稅收層面,有著各自不同的稅收區間與政策。
何平認為,未來,政府對挖礦行為的立法和稅收,取決於對虛擬貨幣的看法。如果政府不認為虛擬貨幣是一個有價值的創新行為,不允許虛擬貨幣在國內流通交易,那麼礦機挖礦自然不能帶來社會價值,所以立法取決於政府對虛擬貨幣的看法,這個問題不解決,礦場的定位就不清晰,怎麼監管或怎麼收稅就沒法討論。
“淘汰”產業
事實上,在比特幣行業“野蠻生長”的同時,我國針對比特幣監管的政策法規,主要有2013年12月和2014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央行副行長、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潘功勝召開過重點地區金融辦主任整治工作座談會,就虛擬貨幣“挖礦”、場外交易和“出海”等事宜進行討論,包括讓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挖礦”產業有序退出。
2018年1月2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地下發文件,要求積極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比特幣挖礦業務,並定期報送工作進展。
2018年4月23日,央行宣布所有ICO平台和比特幣交易已經安全退出中國市場。
2019年4月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涉及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的產業活動。“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就在淘汰類類別中。
《徵求意見稿》顯示,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產業活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也在其中。主要原因在於挖礦行為耗費大量電力,屬於高能耗低效能產業。
當天,比特幣價格聞聲下跌,最大跌幅達到4.23%。
(應採訪者要求,文中李欣為化名)
來源| 人民創投
文| 陳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