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視覺中國被罰”:處理”碰瓷”式維權該有下文 人民日報評”視覺中國被罰”:處理”碰瓷”式維權該有下文 2019-04-19 Comments 0 Comment 【人民微評:處理“碰瓷”式維權,該有下文】從重處罰、30萬元,這樣的“搭配”讓人浮想聯翩。圖片標註有害信息,該付出應有代價,被指碰瓷式維權等備受詬病的行為,受到何種處理?不枉不縱,不偏不倚,本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力避高舉輕放,才有益於企業成長,有益於守衛法治精神。 分享此文: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到 Telegram(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Pinterest(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Reddit(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在新視窗中開啟)點這裡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