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套利互聯網小貸或統一監管辦法
繼互聯網小貸暫停批設後,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設並監管的兩百多家互聯網小貸公司,有望迎來統一的管理辦法。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獨家獲悉,監管正醞釀統一的互聯網小貸管理辦法,近期已下發部分地方金融監管局徵求意見。這並不突然。早在2017年,銀監會(現銀保監會)便已在研究互聯網小貸的相關指導意見,希望給各地批設相關機構時予以指導。
多位業內資深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透露了一些重要監管信號,包括明確註冊資本金下限、槓桿倍數、單筆貸款上限以及不允許線下放款等要求。不過這些辦法尚在討論階段,還沒明確。
統一監管標準
互聯網小貸最早發端於重慶,其後,多地紛紛效仿,引入互聯網小貸,包括廣東、江蘇、江西、湖南等地。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4月1日,全國共批設了264家互聯網小貸公司(含已獲地方金融辦批复未開業的公司),其中有247家完成工商登記。
不過,業內普遍認為,互聯網小貸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設並監管,且可以開展全國業務,但監管標準並不統一,存在套利空間。而且,一些互聯網小貸借助發行ABS規避槓桿限制,無限放貸,儼然一家零售銀行,潛藏風險。
早在2017年,監管就已關注上述問題。當時,互聯網小貸審批已經實質開始收緊。2017年11月,監管下發通知,暫停批設互聯網小貸。此後,互聯網小貸行業相對平靜,時隔兩年,監管有了實際動作。
4月16日上午,21世紀經濟報導獨家報導,監管正醞釀統一的互聯網小貸管理辦法,業內反響強烈。
多位業內人士透露了關於互聯網小貸的重要監管信號,一是註冊資本金方面,互聯網小貸實繳註冊資本不低於5億元,槓桿倍數3-5倍;二是具體業務方面,借款人若為自然人,單筆投放上限為20萬或30萬元;借款人若為企業,單筆投放上限為100萬元,且不允許線下放款。最後,爭取兩年內接入央行徵信系統。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對於存量互聯網小貸業務,兩年內需整改到位。
對此,中部一位地方金融辦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監管辦法總體利好,尤其是爭取接入央行徵信系統。目前該省互聯網小貸實繳註冊資本3億元,槓桿倍數3倍。按此監管辦法,實繳註冊資本和槓桿倍數均有所提高;不過,對於經營大額貸款業務的互聯網小貸有影響,“不允許線下放款”還需進一步明確。他還透露,省金融監管局最近正調研幾家互聯網小貸,可能也與此有關。
一位業內資深人士認為,單就企業借款上限這一條,四分之三的互聯網小貸會受影響,互聯網小貸主營房產抵押貸款、供應鏈金融等業務,遠超100萬元,調整難度較大。不過,於2017年1月1日起實行的《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專項監管指引(試行)》亦規定,其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的借款人為自然人的,上限原則上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借款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上限原則上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也發現,有浙江互聯網小貸公司在上海設立辦事處,主營房產抵押貸款業務,一般可以貸款1000萬元,最高甚至可達4000萬元。
也有業內人士聯想到近日P2P備案試點方案,建議引導具備條件的網貸機構向網絡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機構轉型或採取兼併重組等方式實現良性退出。
而P2P備案試點方案和互聯網小貸監管辦法還有不少相似之處,包括個人和企業借款上限,且全國經營機構(P2P)實繳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5億元。
不同的是,P2P沒有直接明確槓桿倍數,不過,需要繳納一般風險準備金和出借人風險補償金。比如,全國經營機構應當按照撮合業務餘額3%的固定比例繳納一般風險準備金;全國經營機構應當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項目金額的6%計提出借人風險補償金。
“當然是P2P好,靠別人的錢賺錢,小貸是靠自己的錢。不過,P2P監管相對不明朗。”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確實一些頭部P2P平台正在打聽和準備,以期互聯網小貸重啟批設時,能有機會獲牌。
“聯合貸款”興起
一家互聯網小貸負責人曾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大部分持牌小貸公司的初期願望,是為普惠金融做貢獻。但未能如願以償,主要原因是缺乏合理的槓桿水平,缺乏融資渠道,低融資或無融資來源,導致很多的小貸公司不得不放高利息貸款。
此前,一些互聯網小貸借助發行ABS,規避槓桿限制,無限放貸,也頗受監管關注並介入。
2017年12月印發的《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重點關注了融資問題,強調“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資金的比例按照《現金貸通知》有關要求執行”。
而《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規定,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併計算,合併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淨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在此背景下,以螞蟻金服為例,2017年12月,螞蟻金服宣布對旗下兩家小貸公司增資82億元,將其註冊資本大幅提升至合計120億元。2018年3月,螞蟻金服方面曾透露,將探索開放花唄、借唄業務,嘗試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聯合貸款”模式由此落地,記者曾申請借唄,頁面顯示,放款機構為重慶市螞蟻商誠小貸公司和一家城商行。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未來很有可能延續此前ABS等計入表內的政策,也希望監管辦法規定更加詳細清晰。
但對於“聯合貸”業務,則存在監管空白,業內存在爭議。近期,監管也正逐步收緊中小銀行通過互聯網機構開展異地放款業務。
一家城商行資深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聯合貸業務比較複雜,應謹慎看待。首先,銀行把資金交給互聯網平台放款,存在風控外包可能性,動搖了銀行的根基;其次,城商行、農商行有區域限制,資金來源於該區域,也應服務於該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