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996 我們有沒有選擇的自由?
馬雲對當前熱門話題996(超長時間加班)持續發表觀點,將其引向了新的熱度和高度。4月12日阿里巴巴官方微博發布“馬雲談996”,宣稱“能做996是一種巨大的福氣”。12日和14日馬雲又在個人微博上兩次發言,都闡述了“不為996辯護,但向奮鬥者致敬”的觀點。
在碼農們發起“996.ICU”的項目之後,人們認識到了超長時間加班的不人道與違法性。這是以碼農為代表的僱員們對超長時間加班的不滿和抗議。以馬雲為代表的雇主進行了回擊。而他們對996話題的回應,正好說明了這種狀況是實際存在的,而且對於他們很重要。
雖然他們都不願意直接為996辯護,但是將加班與福氣、奮鬥聯繫起來,言下之意就是,超長時間加班的人才有福,一個奮鬥者應該主動超長時間加班;不願意超長時間加班的人不是奮鬥者,也得不到福報。在主流的社會意識裡,奮鬥是一種高尚的精神,將加班與奮鬥捆綁在一起,就能使加班文化具有合理性。
這是對意識形態的塑造,將一種觀念植入社會意識,從而影響人們的觀念和行為。這就使關於996的討論進入了新的高度,我們需要關注意識形態的變化,為此,需要反思奮鬥和奮鬥文化,以及奮鬥與加班之間的關係。《人民日報》隨後發表的評論《崇尚奮鬥不等於強制996》,就是試圖解開奮鬥與加班之間的聯繫。
為996辯護的主要是兩種理論,一是等價交換論,員工超長時間加班,企業支付了相應的報酬,員工想要更多的報酬,就應該996;二是自由選擇論,市場經濟環境下,沒有企業能強迫員工,員工不願意996可以選擇不干,員工996是他們自己的選擇。現在又有了第三種理論——奮鬥論,996是奮鬥者在努力,不996則是不奮鬥。
自由選擇理論是現代觀念的核心,我們討論996是否合理,應該先看員工996是不是一種自由選擇。在此基礎上,我們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等價交換論和奮鬥論是不是成立。
首先,在實際實行996的企業,考核的壓力迫使員工不得不超長時間加班,否則,就會被貼上“不能拼搏”、“不奮鬥”的標籤,有降薪、末位淘汰、裁員的危險。
其次,在普遍實行996的行業,競爭的壓力迫使從業人員不得不超長時間加班。不願意996的員工可以選擇跳槽,但會發現其他企業也是996,最後發現選擇的權利只是在哪個企業超長時間工作。一個普遍實行996的行業,不實行996的企業是缺乏競爭力的,不但成本較高,而且不容易獲得投資,這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996企業改變了競爭環境。
最後,如果996在全社會都變得普遍,生活的壓力將迫使越來越多的人不得不超長時間工作,而且還要主動要求996。現在互聯網行業的員工們開始反抗996,但很多流水線上的工人還在要求加班,因為他們正常工作時間的收入不夠養家糊口。互聯網等行業普遍996,員工收入水平比其他行業高,看起來他們工作十年的收入可以抵別人工作二十年,但高收入會被房價上漲、通貨膨脹、消費升級消耗掉,所以他們不可能在996十年之後輕鬆十年。而其他行業的人則要在996普遍化帶來的房價上漲、通貨膨脹、消費升級中,面對生活成本的上升,越來越需要依靠超長時間加班來增加收入。
看起來,我們可以自由地選擇工作、企業、行業以避開996,但實際上,對於996企業和行業的員工來說,他們並沒有選擇的自由,996是被迫的選擇。一些員工是自願996,但不是出於對工作本身的熱愛,而是出於對收入的追求。目前996已經相當普遍,如果進一步蔓延,我們都會陷入看似自由實則被迫的選擇之中。當我們要面對降薪、淘汰、裁員的風險,要面對收入增長趕不上通脹的風險,我們就不會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因而不會有真正的自由選擇。
既然996不是員工的自由選擇,那當然也不是等價交換的結果。企業寧可使員工長期超長時間加班而不願招聘更多員工,員工雖然因為加班得到了更多收入,但其實只是得到了一部分。企業迫使員工996,獲得了更多利潤,而員工只能接受非等價交換。
並非自由選擇的996,不是為實現自身價值和理想的奮鬥,而是恐懼驅使下的勞碌。這樣的奮鬥,其目的是出人頭地,只能給資本帶去更多利潤,而不能給自己的心靈帶來愉悅和寧靜,反而可能產生更多焦慮。這樣的奮鬥往往意味著攫取更多,還有可能會擠壓其他人的生存空間。這些年,人們對於奮鬥越來越推崇,形成了奮鬥文化,但這種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被異化了,提倡的並不是“兩彈一星”那樣的為國為民的奮鬥,而是一勞永逸的僥倖。而這種僥倖很難成為現實。
奮鬥並不必然是高尚的,996也不能因為與奮鬥聯繫起來而具有合理性。一個偉大的企業家,其情懷應該是讓人們可以自由選擇,而不是迫使員工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