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圖片市場或重新洗牌:一個法定條款左右競爭格局
視覺中國牆倒眾人推,輿論仍在發酵。近日有評論稱,視覺中國等涉案的有關公司,均不是國家依法批准設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屬於未經批准,“擅自從事著作權集體管理活動”,有關執法機關應當予以查處。4月14日,人民網倡議全國主流媒體應盡快在圖片採編、使用和版權交易等方面形成聯動機制,實現共融互通,建立合作聯盟。人民網旗下的“人民圖片網”願與兄弟媒體攜手探索。
“這個聯盟也將是一個市場主體,而非集體管理組織。在版權運營中,我國長期以來就形成了集體管理組織與版權代理公司並存的格局,雙方的活動互有交叉、重疊,而且存在利益糾葛。”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叢立先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
我國在文字、音樂、音像、電影、攝影5個領域設立且分別只設立了一家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它們是由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非營利性組織,職能具有法定性。
在版權運營和維權方面,已形成了集體管理組織和版權代理機構的“競爭”。如果視覺中國的市場地位在此事件後遭受重創,人民網等市場主體能不能藉機崛起?一個“法定條款”的存在,實質性影響著未來的競爭格局。
視覺中國應如何正確維權
根據2005年施行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集體管理組織可以與使用者訂立許可使用合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向權利人轉付使用費,以及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等。
“權利人成為我們的會員後,會將其作品的著作權以信託的方式交給協會進行管理、運營。”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副總幹事朱寶琪說。
“視覺中國事件發展到現在,受版權侵害最嚴重的攝影師的聲音比較弱,我們近期會面向社會徵求意見,讓他們有渠道來表達意見。以前從沒有過全社會如此關注圖片版權的問題,我們希望藉此加強各方面的維權意識。”朱寶琪4月15日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
但朱寶琪拒絕對視覺中國是否構成“擅自從事著作權集體管理活動”置評,他認為這應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另一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負責人告訴記者,網絡圖片庫從攝影師或國外圖片庫取得版權授權或代理,這種行為是法律所允許的。
“以前,曾經有音像版權公司拿到了一些MTV的版權代理,然後去法院起訴KTV未獲授權使用,結果被法院認為其並非集體管理組織而駁回起訴。但是現在,基本上所有法院都認可版權代理公司和權利人之間的授權合同,受理這些訴訟。”該負責人說。
不過,上述負責人認為,在視覺中國等商業機構的快速擴張下,攝權協這樣的集體管理組織受到了明顯的擠壓。尤其是版權代理公司大量發起維權訴訟,獲賠金額越來越高,而集體管理組織由於人力、能力等原因很少訴訟維權,這讓一些權利人看到了維權的經濟回報,紛紛要求退出集體管理組織。
據公開報導,攝權協2018年1月起訴北師大出版社案開庭,要求後者對教科書中使用的會員攝影作品付酬,此外不見其他公開的維權訴訟。今年1月的報導稱,攝權協成立十年來為攝影家討回了600餘萬元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稿酬。
網絡圖片市場就此洗牌?
視覺中國事件持續發酵,東方IC、全景網等網絡圖片庫都受波及,網絡圖片市場是否就此洗牌?
視覺中國事件或將開啟一場圖片版權的合規化清理,未來圖片庫市場的競爭一定程度上將取決於作品授權是否合規。
“視覺中國問題的關鍵在於,是不是把沒有得到授權的作品拿來起訴索賠。”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叢立先說。
他認為,如果假冒或盜用版權人的名義非法傳播圖片,顯然已涉嫌構成了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未經權利人許可複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作品並且損害公共利益的情形,職能部門可以據此啟動行政執法程序予以查處。如果查實上述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可能被依法追究侵犯著作權罪的刑事責任。
叢立先還認為,涉案圖片公司利用沒有版權保護的公有領域圖片,向使用人忽悠式或脅迫式維權的行為,如果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可能被依法追究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或非法經營罪的刑事責任。
21世紀經濟報導2017年8月參加的一次行業論壇上,視覺中國董事長柴繼軍介紹,視覺中國擁有240家全球供應商,供應商包括全球最大的圖片公司Getty Images,以及其收購的Corbis公司,供稿人超過17000多名。
對國內野心勃勃的新興圖片庫來說,國外大型圖片社要么已經與本土公司形成較穩固的代理合作關係,要么面臨不確定的政策風險。上述業內人士認為,對國外通訊社、圖片社新聞圖片的新聞管理政策,可能對國內圖片庫公司的業務造成影響。
如果將合作對象瞄準國內的攝影師群體,一個市場門檻或將“扼喉”新興圖片庫。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規定,權利人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訂立著作權集體管理合同後,不得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己行使或者許可他人行使合同約定的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的權利。
即使權利人可以退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終止著作權集體管理合同。但是,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已經與他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的,該合同在期限屆滿前繼續有效。
根據公開報導,截至2017年上半年,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會員總數已過萬人。目前,攝權協已開始2019年上半年的“招新”。
“對於有些作者和作品,簽訂專有許可有利於其價值最大化,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會員簽訂專有許可協議並不合適。”叢立先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
實際上,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一條款實踐中並未得到執行。
“我們的確是要求會員簽訂排他協議,但他們是否還和其他機構簽訂授權協議,這個情況我不好回答。”上述某集體管理組織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