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DMV提出了在公路上測試自動駕駛車輛的規則
目前,有許多公司在加利福尼亞的公路上開發和測試自動駕駛汽車,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團體不允許測試輕型運輸車輛。多虧了一個新提議,這很快就會改變。加利福尼亞州機動車輛部(DMV)上週發布了一份行動建議通知,表明其打算改變有關在公共道路上測試無人駕駛輕型運輸車輛的規則。
這一切都歸結為“機動卡車”,加州法律將其定義為“主要用於運輸財產的設計,使用或維護的機動車”。重量小於10001磅的運輸車輛包含在此定義中,這是目前禁止進行自動駕駛測試或部署的車輛一部分。對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的擬議修改將會扭轉局面並清除這些自動駕駛車輛在公共道路上測試的障礙。
然而,在任何事情發生之前,必須允許公眾對擬議的法律變更發表評論。公眾意見徵詢期現已開放,人們將能夠在5月27日之前向DMV提交書面意見。隨後,DMV將於5月30日在薩克拉門托舉行公開聽證會,公民可以親自提交意見。
DMV指出,目前有61家製造商在加州道路上測試帶有測試駕駛員的自動駕駛汽車。如果一家公司想要放棄安全駕駛員並以無人駕駛的方式運營,它必須在加利福尼亞州的自動駕駛汽車測試計劃中獲得特別許可。到目前為止,Waymo是唯一一家獲得加州無人駕駛車輛測試許可證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