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們所謂的“版權保護”究竟錯在哪兒?
據中國之聲報導:這幾天,人類首張黑洞照片走紅網絡,而跟著這張照片火遍大江南北的還有一家叫“視覺中國”的圖片公司。“視覺中國”濫用版權牟利行徑遭遇公眾質疑,國旗和國徽等圖片都被其打上所謂的版權標識,而除了視覺中國外,全景網絡、東方IC等圖片公司也遭到了同樣質疑。
昨天,天津市網信辦成立工作督導組進駐視覺中國網站,對相關問題隱患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並指導督促公司進行整改;同時,視覺中國發布致歉信,目前問題圖片已經全部下線。國家版權局更表態稱,“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圖片市場版權秩序”。“視覺中國”們所謂的“版權保護”究竟錯在哪兒?今後圖片使用者和圖片擁有者該如何維護各自的利益?
黑洞照片被標註視覺中國版權所有惹爭議,黑洞圖片版權到底歸誰?
人類首張黑洞照片公佈後不久,有網友發現,在號稱擁有全球優質正版視覺內容平台的視覺中國官網上,這張黑洞照片被標註為視覺中國版權所有的編輯圖片,並稱此圖來源為歐洲南方天文台,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諮詢客服代表。
那麼視覺中國是否真取得了這張人類首張黑洞照片的版權呢?標註照片來源的歐洲南方天文台在回復國內媒體採訪請求時明確表示,該組織從未將他們的圖片版權轉讓給任何其他個人和組織,視覺中國也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繫過他們。面對眾多質疑,視覺中國隨後發表的聲明稱,是通過合作夥伴獲得的編輯類使用授權,雖然聲明中也提到該圖片授權並非獨家,但也同時強調該圖片只能用於新聞編輯傳播,不能作為商業類使用。
說到這兒,大家首先比較關心的是,黑洞圖片版權到底是歸誰呢?對此,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遷分析:
“對於這個事件,首先要判斷的就是黑洞照片它是不是作品?根據網上的報導,黑洞照片是經過複雜計算,按照既定的程序和公式來推算出一個圖像,那這種照片和我們日常生活中用攝像機來拍攝的照片是完全不同的,應該說它就是一個事實本身很難構成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如果他不是作品,它當然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了,也就無所謂版權許可的問題。
但退一步講,如果他確實是作品,圖片網站要對它進行許可,前提就是他獲得了這張照片原始的版權人給予的授權。同時授權許可合同還應該允許圖片網站來進行分發許可,如果這家網站僅僅聲稱自己從某家新聞社取得了許可,但是它不能證明這家新聞社是有權給他發許可的,那麼它的許可就成為一個無本之木,無源之水了。”
按照專家的分析,黑洞照片版權之爭首先要確認一個問題,那就是黑洞照片是否屬於作品,因為它特殊的製作過程,黑洞照片的屬性還有待進一步的確認。
圖片使用的版權邊界在何處?
另一個備受爭議的問題在於,網友們還發現,除了黑洞照片,國旗國徽也被視覺中國標註了版權,而共青團中央和人民日報的官微分別就此問題@視覺中國影像。前天(11日)傍晚,視覺中國發文致歉稱已經下線不合規的圖片,隨後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約談網站負責人,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昨天(12日)凌晨視覺中國再發致歉信,表示自願關閉網站開展整改。那麼,對於國旗國徽的圖片,視覺中國是否可以編輯圖片來進行售賣呢?王遷對中國之聲記者說,這顯然是不可以的。
“國旗和國徽是國家的標誌和象徵,由此產生的所有權利應當歸國家,而不是由任何個人或者私人機構所享有,因此圖片網站沒有權利在國旗和國徽的圖案上標註版權,所有它進行這樣的標註,而且試圖進行商業化的運作,也就是去許可所謂的版權,第一的是非常不嚴肅的,那麼第二它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第三,恐怕它與國旗法和國徽法對有關國旗國徽的使用方式的規定也是有所違背的。”
其實近些年,知識產權保護逐步完善,著作權意識明顯增強,這種進步讓多方受益。但隨著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不斷提升,也讓一些個體或機構看到了借所謂“授權”牟利的商機,以保護之名實施著作權侵權、掠他人之美獲得生財之道。利用合法手段維護版權理所當然,那麼圖片使用的版權邊界又應該在哪兒?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向中國之聲記者指出:
“大家把拍攝的一些攝影作品拿出來和公眾欣賞,前提必須是要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那麼這是第一位的。第二個就是在行使權力的時候,一定要確保行使的權力邊界是權力屬於您自己所有的,如果圖片公司行使的權力根本就是第三人的權利,他不是你的權利,你也沒有獲得人家原來的作者的授權,說拿著別人的圖片去賣錢,這事既不符合商業倫理,也違反了著作權法的基本理念,也和我們國家加入的《伯爾尼公約》裡面倡導的這種保護著作權的精神也是相互背離的。所以我個人認為我們應當堅持兩點論,一方面旗幟鮮明地保護知識產權,第二個一定要強調知識產權一定不能濫用,特別是不能濫用別人有著作權的圖片來向別人收錢。”
視覺中國被約談,“視覺中國”們所謂的“版權保護”錯在哪兒?
另據了解,針對視覺中國網站傳播違法有害信息的情況,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前天(11日)依法約談網站負責人,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經查,視覺中國網站在其發布的多張圖片當中刊發敏感有害信息標註,引起了網上大量轉發,破壞網絡生態,造成惡劣影響,上述行為違反了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視覺中國網站負責人表示,作為平台方管理上存在嚴重問題,將全面徹底整改,在此期間暫時關閉網站,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社會及網民監督。
昨天(12日),天津市網信辦成立工作督導組進駐視覺中國網站,就存量信息、日誌留存、信息審核等方面進行督導檢查,對相關問題隱患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並指導督促公司進行整改,對失職工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針對近期圖片類有害信息多發的情況,天津市網信辦已經啟動了屬地圖片類違法違規信息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對各網站各環節的圖片類有害信息進行集中排查清理,進一步清朗網絡空間。同時,視覺中國昨天(12日)發布致歉信,稱接受廣大網民和媒體的監督批評,針對有網友舉報存在不合規圖片問題致歉信當中說,視覺中國沒有盡到嚴格審核的職責,目前問題圖片已經全部下線,並將配合監管部門徹底積極整改。
其實,著作權並不是一個新詞。出於種種原因,很長時間以來很多著作權人都缺少保護版權的意識。近些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環境有了很大改善,著作權受到更多人的關注。然而,這也使得一些企業或個人鑽了版權保護的空子,將開放版權或曾經版權不規範的作品“佔為己有”,再冒充著作權人實施欺騙甚至訛詐。據媒體報導,有的圖片機構一年要打數千個著作權官司,賠償標準動輒“每張照片一萬元”;某圖片機構的財報顯示,因訴訟帶來的利潤,已經成為其主要收入來源。
正常的版權訴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有助於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但一些機構和個人趁著作權侵權裁量尚不完善、不規範之機,將著作權維權異化為一本萬利的暴利生意,甚至衍生出一條由照片拍攝者、行業協會、圖片公司、律師等組成的灰色利益鏈,則背離了版權保護的初衷。對此,劉俊海認為,增強著作權法的可操作性,是優化版權保護生態的有益途徑。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著作權法應當說相對來說比較完備,但是離我們的現實生活我們還得有一段路要走,這就是讓著作權法具有可塑性,用百姓的話說就可以用著作權法來打官司,而且這個條文應當具有可裁性,法官能夠用來裁判案件將來判決之後還是獲得執行。我覺得只有增強著作權法的可操作性,讓他成為每一個網民每一個企業每個新聞媒體在運用圖片的時候都應當共同享有的一種對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間的話,我覺得給我們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對於鼓勵作品的創作和傳播有百利而無一害。”
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製度,其實就是在鼓勵更多人自主創新。至於維權行為,則要合法化、規範化,讓以版權之名、圖利益之實的行為不再發生,為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性循環的健康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