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三星Note 7炸機案機主:不服維持原判將申訴
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消費者回某某(以下稱老回)訴三星中國欺詐”一案進行了二審判決:駁回原告老回的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認為,即便三星在處理中國大陸地區Note7 手機電池質量問題過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但並無證據表明其有故意向包括上訴人在內的廣大消費者隱瞞產品重要信息、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滿足上訴人所主張的欺詐法律要見。
2016年10月,作為被公開報導的國內三星Note 7第四起爆炸事故當事人,老回曾接受了Bianews的採訪,當時距離事故發生過去了二十多天,期間,老回委託中國泰爾實驗室對燃燒原因進行檢測,檢驗結論為“樣品的熱損毀由電池自燃所致。”
帶著檢驗報告,老回多次前往三星中國總部維權,但事件仍未獲得妥善處理。
2016年8月,三星Galaxy Note7在全球範圍內出現多起自燃事件,9月初,該公司公告稱自燃因採用的SDI電池存在隱患,將就此進行換機。而9月1日發售的中國國行版本由於採用的是ATL電池供應商,不在此次更換範疇,中國消費者可放心購買。
由於購買手機並發生自燃是在三星9月發佈公告後,老回認為三星公司的聲明構成欺詐。於是他於2016年11月將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三星中國就欺詐行為公開賠禮道歉,賠償三倍購機款17964元及因爆炸損毀的筆記本電腦等。
幾經周折,2017年11月23日廣州越秀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為三星中國公司自認手機自燃是由於產品缺陷所引起,應承擔賠償責任。但不認同三星對原告或消費者存在欺詐。
儘管三星于2016年10月11日,宣佈在中國區召回全部Note 7手機並給予小額補償,但仍未提手機本身的安全問題。“三星不在意消費者的想法”,對其維權搪塞、迴避的態度讓老回認為這不是結束。
一審庭審結束,審判長最終詢問雙方是否接受調解時,老回仍然大聲喊道:不談。老回繼續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訴求沒有改變。
在老回的微博和知乎中,有不少關注者,有人質疑老回的維權行為,也有人為他加油,稱從老回這裡“學到試著遇事不怕事,維護自己的權益” 。
儘管在Note 7之後,三星產品爆炸事件不算太多,但老回的維權,至今用了近三年的時間,他在這期間不時收集國內外三星“炸機”的各種事故報導,他的微博、知乎賬號也收到過同樣遭遇“炸機”事故的三星手機消費者的求助與爆料。
老回甚至搭建了一個網站,收錄一百多起三星“炸機”事件。
接到二審判決書的pdf文件後,正坐在出租車上的老回看到判決結果,感到憤怒,“就像變成了噴火的巨龍,燒毀街上所有的一切。”他認為這樣的結果讓他無法信服,他將繼續申訴。
“我可以接受消費者維權系統不夠完善,但是我不可以接受一直不完善下去。”
近日,Bianews再次聯繫到老回,以下是部分採訪實錄:
Bianews:二審雙方提供了怎樣的更新證據?你表示會繼續申訴,是認為這個案件還有增加新證據證明雙方立場的餘地和可能嗎?
老回:二審我們提出的一些東西,首先沒有做過公證,是頭一天晚上在網上蒐集,然後早上才拿給律師,讓律師去整理,然後交給法庭的。一審的判決給了我靈感,我才順著這個路子去找個中國其他地區的證據。
其中包括,三星稱9月1日後在中國正式發布的Note 7都用ATL電池。但事實上直到9月11日還是9月14日,ATL電池許可證才在台灣FCC報備。
在這之前,台灣地區是不可能合法銷售配備ATL電池的手機的。而且台灣地區召回是從9月3日開始的,9月1日2日還在賣配備SDI電池的手機。沒有證據證明三星公告後電池是安全的。
還有香港在9月6日左右銷售出ATL電池的手機發生事故,機主找到賣手機的地方,店員直接把機器給退了。香港蘋果日報去採訪三星時,三星說相信這是個案,會詳細檢驗。
這意味著三星知道這件事,且暫時沒有辦法保障安全性的情況下,就在中國大陸地區發布了採用不一樣的電池供應商就可以放心購買安全承諾,知道ATL電池無法保證安全後,依然在9月14日發布沒有細節披露的公告,這對我來說構成欺詐。
關於證明事故手機使用的電池究竟是否存在隱患的問題在一審被擱置,二審三星方面提供了一份據稱從生產線獲得的,超過19萬台在中國國內生產,9月1日後在國內銷售的,包涵手機序列號等信息的存檔文件,稱據此可證明哪些手機使用了ATL電池,但這個在法庭上沒有辦法全部顯示出來,看文件屬性,修改日期是2018年4月18日,2016年10月份已停產的產品,生產數據在2018年4月份還修改過。我認為可以完全否掉它的真實性。
Bianews:三星這個證據法庭最終有採納嗎?
老回:沒有。
Bianews:庭審結束後三星有就補償主動聯繫你或者與你溝通嗎?你如何回應的?
老回:完全沒有。
Bianews:從炸機到現在,訴求和維權的心態有什麼樣的變化?對於維權過程中的種種碰壁,溝通和判決結果,會覺得意外嗎?還是是有預料的?
老回:依然會覺得很噁心。我從來都不覺得意外,我清楚得很,只不過是不甘心,我能做的就是把所有證據準備得非常完備,看事件發展。很感謝之前消費者維權被坑騙的例子,所以我不跟三星私下談賠償,避免這種事情出現。
Bianews:除了炸機事件,維權這三年也會關註三星本身的研發技術發展、作為外資企業給國內帶來的經濟貢獻嗎?對這些,你是否認可?你認為這與你維權有關聯嗎?或者說會影響到維權心態嗎?
老回:我不關注,有人會給我發一些三星做慈善的新聞之類的,我不看。本身我也不覺得這些技術厲害到哪去,因為他“厲害”起來的過程是不道德的,比如三星工讀生事件等等。我在買Note 7之前認為這可能是一個企業成長必須經歷的,但後來從他對消費者的態度,處理事件的態度來看,我覺得它(三星)是故意的,是一種歧視。
有個非常好笑的事情是,今年s系列發布,還挺好賣的,但黑色不熱銷,彩色出現短暫缺貨,我想這個事情是因為什麼,當年買高端手機的人主要是商務人士,不好拿太“跳”的顏色,但現在三星有大量20歲以下消費者,他們認為自己是品味獨特,能欣賞先進技術,非常時尚。
Bianews:維權近三年,在你看來,網友們對你個人及整個事件關注度有什麼變化?
老回:“火箭往下開”的感覺,但我可以接受,這很正常,我不失望,因為很多人覺得這麼個事兒從一開始就不可能。很多人是不小心忘了,但他之後看著事情還有進一步發展的時候,會覺得自己遺忘是一件可恥的事情,因為本來他可以一起參與,我希望這個事情可以在中國的法律內解決,達成法律的促進。
Bianews:這三年,在你的觀察裡,三星方(包括客服、銷售、產品、對外公關等)是否因此作出了任何改變?
老回:沒有任何改變。
Bianews:三年的生活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嗎?家人女友朋友的態度還是像之前一樣支持理解嗎?維權三年,有沒有一路關注你並跟你保持溝通交流的網友?他們給了你怎樣的支持或者激勵?
老回:這麼久了他們(家人等)已經不過問了。
我在維權過程中最有成就感的,不是看到三星銷量下跌,他們如何頭大,而是看到有人告訴我說,“因為我看到你懟三星,所以我在遇到事情時,也把他頂回去了,而且我贏了。”
很多時候他們打個工商舉報電話就給退了。我覺得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是在看我能不能把這個事情做下去。
(有網友就老回維權行為發微博稱老回是榜樣)
Bianews:佔據了個人生活這麼長的時間值得嗎?你怎麼衡量自己的付出?
老回:我是自由職業,平常很自由,把維權和正事區分開就行了,我平常在家擼貓的時間都比針對三星的時間多。如果因為我“懟”完三星後,其他人不用再經歷這些事兒,我不就存在感很大了。
Bianews:此前與你聯繫的其他事故機機主還有聯繫嗎,他們對三星還有什麼樣的關注?
老回:偶爾聯繫,但不會談及三星這個事情,會閒聊,他們大多該干嗎幹嘛去了。
Bianews:為什麼想到搭建網站?日常花多少精力在網站上呢?
老回:沒花多少精力,就是在微博搜索到這些事件就留存下來,會核實來源,但一般也不聯繫機主,因為過去很長時間了,不想打擾。
搭網站是怕這些故事被遺忘,因為我看到有的機主在微博上抱怨炸機,沒有媒體關注,三星也一直不解決。有的聯繫三星售後一直被拖著,只能吃癟。
Bianews:很多人包括三星認為你是過度維權,你怎麼看?你如何定義“維權尺度”?
老回:我認為所謂過度維權就是放屁,我手機炸了第一時間跟三星溝通,三星不同意賠償因為炸機損壞的電腦,也不同意監測時我在場。這個事故我於情於理有義務跟大家公告,我當時跟他們說必須立即停止銷售,這東西完全不是一個低概率事件。如果不願意停售也有義務公告,收到這起事故的報告,並正在積極開展調查,但他什麼都沒做。反倒在29日沒檢測我的手機情況下,再次發了公告說承諾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Bianews:下一步準備申訴,對案件重審有信心嗎?
老回:我有信心,律師建議我不要對申訴抱有太高期待,但我依然堅信。
對於二審結果,老回的代理律師林翔也表示無法信服,他對二審不認定三星存在欺詐的三點主權觀點提出質疑:
(1)三星對於國內NOTE7的處理符合“一般商業管理模式”;
當雙重標準、區別對待、用消費者安全來豪賭成為“一般商業管理模式”,中國消費者還有救嗎?
(2)老回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三星是明知用ATL電池的手機存在質量問題而故意發售;
老回作為一介消費者,如何能有證據證明三星“明知”,萬一真有“明知”的證據,也是三星的高度商業機密,拿出來也是犯罪;三星關於國行使用ATL電池的證據在一審都沒有被採信,二審如何認定三星賣給老回的就是ATL電池的手機?
(3)國家機關沒有就NOTE7的問題處罰三星。
如果認定欺詐要以國家機關的處罰為前提,那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該修改了,以後但凡國家機關沒有處罰的,消費者就自認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