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出台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無人機飛行迎合法化
“這一暫行辦法將有效規範飛行行為,釋放適飛空域,我們很高興看見無人機管理進入有法可依的階段。”大疆創新新聞發言人謝闐地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據悉,《深圳市民用微輕型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與去年一月份國家空管委起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以及2018年上線的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一脈相承。這是目前全球範圍內先進科學的對無人機使用的管理法規。使用互聯網平台來管理公眾和商業領域的無人機使用,更是全球首例。據悉,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是我國首個空軍、民航、地方政府三方數據聯通的管理平台,將用戶的操作申請及無人機飛行狀態數據三方同步。這意味著無人機管理從權責不清的灰色地帶正式走向合法化。平台建立協同管理機制,打通空管、民航和地方政府(公安)三方,既方便了有關部門進行管理,更方便了用戶的飛行申請:通過民航局端口UTMISS.com(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駕駛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就可以一站式完成飛行申請。
而深圳市政府公佈的《暫行辦法》拓展了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這一管理創新的製度外延。《暫行辦法》明確了250克以下微型無人機在適飛區域50米真高範圍內、4公斤以下輕型無人機在適飛區域120米真高範圍內合法飛行的規定,對過高的飛行和限飛區域的管理、執法辦法做出了清晰規定。在目前的無人機飛行管理深圳試點中,大部分區域都劃為適飛區域。無論是對個人用戶日常使用,還是對商業客戶的生產作業需要,都給出了科學的指導。
專家認為,《暫行辦法》使無人機合法飛行有了可以落地的解決方案,為全國無人機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樣本依據和模式參考。
而對於無人機企業來說,管理部門經過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在深圳試點的實踐,認真研究採用了公開統一的標準,無需企業加裝監管芯片的更為合理科學的管理方法,並在最終在法規中予以體現。《暫行辦法》既為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又明晰了地方政府各部門的管理權責,大大提高了試點的可操作性,規範飛行行為,釋放適飛空域。
如下圖所示。深圳試點區域中絕大部分是綠色的適飛區域,其飛行限高是120米(相對高度)。可以說絕大部分的無人機用戶可以輕鬆放心地合法飛行。
UTMISS系統中顯示的輕型無人機適飛空域
多數消費級無人機無須申請即可飛行
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相比上位法大大簡化申請審批流程。無人機按照空機重量及最大起飛重量劃分成五種類別。絕大多數消費級無人機,包括大疆的Mavic,精靈等系列都屬於輕型無人機,不須申請飛行計劃就可以在相應的適飛區域中飛行。
而對於植保農業機之外的小型、中型及大型無人機的用戶來說,通過UTMISS系統(www.utmiss.com)在線提交飛行申請,5個工作日之內就能得到空軍、民航等部門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