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雲計算法案規定治外法權引起歐盟強烈反彈
據彭博社報導,美國正在推進大約1年前頒布的“雲法案”,而歐洲正在嘗試抵禦該法案的影響。根據該法案,微軟、IBM和亞馬遜等美國雲計算服務提供商在接到政府要求時,必須提供服務器上存儲的數據,無論這些數據存放在哪裡。
這些雲計算廠商控制著歐洲大部分雲計算市場,因此這項法案可能會讓美國有權獲得歐洲許多人和企業的信息。而美國方面表示,這項法案的目的是為了協助調查。
法國議員勞爾·德拉羅迪爾(Laure de la Raudiere)表示:“這給歐洲敲響了警鐘,歐洲需要加速在數據領域自主的主權產品。”
“雲法案”的全稱是《澄清數據在海外的合法使用法》,該法案源自2013年的一起事件。當時,在一項毒品調查中,微軟拒絕向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提供對位於愛爾蘭的一台服務器的訪問權限,並表示該公司不能被迫提供保存在美國境外的數據。
這項法案提出的治外法權令歐盟感到不安。隨著大西洋兩岸關係的惡化,以及在歐盟看來特朗普領導下的美國越來越不可靠,這個問題變得更加尖銳。
該法案中的條款允許美國與各國達成“行政協議”,從而實現信息和數據的相互交換。歐盟可能會利用這樣的條款來抵禦該法案的影響。歐盟委員會希望與美國進行談判,而談判可能於今年春季開始。
法國和歐盟其他國家,例如荷蘭和比利時,正努力推動歐盟制定共同戰線。在日益混亂的雲計算信息世界中,這些國家很難制定保護隱私、應對信息安全攻擊,以及保護關鍵網絡安全的監管規定。
歐洲議會的荷蘭議員蘇菲·伊恩·維爾德(Sophie in’t Veld)近期表示,歐盟在面對美國“無限的數據飢渴”時表現出明顯的弱勢,她對此感到失望。她指出:“由於’雲法案’,美國政府的手開始影響歐盟公民,這違反了歐盟法律。如果歐盟規定自己在美國領地上擁有治外法權,美國是否會同意?”
法國政府去年11月起草的內部備忘錄顯示,“’雲法案’可能是來自美國的一場考驗,美國已經預計到會出現政治反應,而歐洲應該做出足夠強的反應”。
“雲法案”的頒布比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要早幾個星期。GDPR規定,所有從歐盟公民收集數據的企業都必須遵守歐盟的規則。因此,這兩項法律可能存在衝突。(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