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謀求禁售大罐含糖飲料
繼紐約之後,加州立法人士也提出一項動議,要求餐飲行業、便利店及自動售貨機、運動場所一概不准出售容量大於473毫升的非密封包裝含糖軟飲料。非密封型軟飲意味著無法存放,必須一次喝完,專家相信此舉對健康危害極大。
另一項實施範圍更廣的舉措是向含糖飲料徵稅,預計稅額可達每盎司兩美分,買一罐355毫升的軟飲需多付24美分。
加州立法機構去年還打算在軟飲包裝上標註健康警告,並立法禁止飲料行業以折扣或兌換手法推銷含糖飲料,但此動議在廠商的積極遊說下未能成行。
飲料行業表示他們並不反對以健康為藉口向兒童灌輸有關觀念,但禁止成人獲取糖飲不是州政府該管的事。而且針對軟飲加稅對低收入人群傷害最大,加重他們的稅負負擔。
倡議者則表示每四位加州居民就有一位體重超標,二十年前每客汽水192毫升,如今增至592毫升,額外攝入的卡路里數目驚人。立法不是為了多收稅,而是讓人們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