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個人信息未放款用戶訴百度”有錢花”侵犯隱私權
據海淀法院網公佈信息顯示,因認為百度“有錢花”收集了其個人信息卻未提供借款服務的行為侵犯隱私權及肖像權等,用戶韓先生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付寶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百度公司刪除服務器中有關其個人的一切資料和信息,百度公司、百付寶公司、溫州銀行刪除儲存在公司電腦及其它儲存媒介中涉及其個人的一切資料和信息。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以下為海淀法院網原文:
因認為百度“有錢花”收集了其個人信息卻未提供借款服務的行為侵犯隱私權及肖像權等,用戶韓先生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付寶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百度公司刪除服務器中有關其個人的一切資料和信息,百度公司、百付寶公司、溫州銀行刪除儲存在公司電腦及其它儲存媒介中涉及其個人的一切資料和信息。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韓先生訴稱,其於2018年2月11號在手機上通過自己的註冊賬戶登陸了百度網訊公司名下的“百度”App應用程序後,進入了該應用程序的產品目錄。隨後在點擊進入“金融專欄”後看到百度金融旗下消費金融品牌“有錢花”。在“借現金”一欄裡,看到主頁上清晰的顯示:“恭喜您,成為藉現金特邀用戶—可藉額度9,000(元),額度有效期至2018∕03∕13,剩餘30天”。同時,此內容下顯示有“我要藉款”的網頁按鈕。之後,韓先生在點擊進入“我要藉款”的頁面後,在可藉金額一欄中填入了被明確授予的可藉金額“9,000”,隨後按要求填入了下方有關還款的“借多久;怎麼還;怎麼用”等內容。在“下一步”中,又依次上傳了聯繫人信息(包含有2165個電話號碼)、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同時也通過了手機短信驗證。後被告方以保障資金安全為由,獲得了韓先生的正面臉型照,最後給出“抱歉,暫時不能提供借款服務”的結果。
原告韓先生認為,其在登陸百度App後,看到自己成為了某金融產品的特邀用戶,並清晰地向其承諾:“可貸款9000元”。在按要求提交了借款所需的全部個人信息和資料後,並沒有得到被承諾的貸款金額。韓先生在藉款過程中,通過點擊頁面中“下一步”按鈕, “默認同意”了被刻意隱藏在最下面一排,字體最小且最不明顯的“借款等相關協議”。再點擊“相關協議”後才能打開的其中一份《百度有錢花借現金服務借款協議》。在此借款過程中,韓先生在幾乎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賦予了某些“不可撤銷的,說不清道不明的授權”。被告方在向韓先生提供貸款的過程中,以一種虛構的事實,來誘惑韓先生以及其他經濟狀況較差的公民向其提交個人身份信息,以此來達到“騙取、收集和保存借款人以及其他公民等同於商品或財物的個人身份信息”這一目的,從而獲知了韓先生的財務狀況,也獲得了其身份證件信息、聯繫方式、手機聯繫人信息、身份證正反面照片信息、清晰的正面臉部容貌、銀行賬號等等。韓先生目前無法得知,今後其個人信息和授權會不會被被告方或者是被告方公司中的某些工作人員用來謀取不當之利,而受到未知的或財產上的損失。同時,被告方也很可能在今後的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隨心所欲的解鎖韓先生的任何個人秘密及個人隱私。韓先生認為,被告方的這一行為,嚴重且惡意的侵犯了其隱私權、財產權、所有權和肖像權。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