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達成一致:加強打擊谷歌等科技公司不公平競爭
歐盟國家、歐盟委員會和歐盟立法人員今日達成一致,準備通過立法來遏制谷歌和蘋果等科技公司不公平的競爭行為。去年4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名為“平台到企業監管”(platform-to-business,P2B)的立法提案,希望阻止應用商店、搜索引擎、電商網站和酒店預訂網站的不公平商業行為,以此確保科技公司與傳統企業獲得公平待遇。
該立法提案需要得到歐盟國家和歐洲議會的批准才能正式生效。一旦生效,亞馬遜市場(Amazon Marketplac)、eBay、蘋果App Store、Google Play、Facebook市場、Booking.com和Leboncoin.fr等都有可能受此影響。
由於擔心隱私和數據安全等問題,歐盟最近幾年出台了許多更加嚴格的法規,對谷歌、蘋果和亞馬遜等美國科技巨頭主導的在線市場進行監管。
去年5月,歐盟新的數據隱私法規《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以下簡稱“GDPR”)正式生效,谷歌、 Facebook,以及Facebook旗下WhatsApp和Instagram等均第一時間被投訴。
GDPR旨在賦予歐盟居民對個人數據有更多的控制權。如果一家公司不遵守這項條例,將面臨最高相當於其全球年度營業額4%或2000萬歐元(約合2340萬美元)的罰款,
而代表谷歌、亞馬遜和eBay等公司利益的科技行業遊說團體CCIA表示,沒有證據顯示目前存在系統性問題,因此不應該施加更多監管。
上週,德國反壟斷監管機構“聯邦卡特爾局”宣布,將打擊Facebook的數據收集行為。之前,聯邦卡特爾局曾裁定Facebook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在用戶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收集用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