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著作權法奇葩規定引發熱議截圖或存圖都犯法?
許多人在用電腦和手機時,截圖/存圖是必不可少的功能,不僅方便了信息的傳遞,也能在追劇同時捕捉下精彩瞬間。然而最近日本文化審議會著作權分科會確定了將在明知侵害著作權的情況下,從網絡上下載漫畫、照片、論文等所有內容的行為全面定義為違法行為的方針。其中“截屏”也被列為對象之一。
也就是說在日本,不得對任何擁有著作權的作品做出截圖這種行為,你看劇,看番的時候再也不能截圖啦!
在這次的新方針中規定,即使是在個人博客或推特等平台上公開的動畫圖片或照片,如果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下載也屬於違法行為。使用電腦、手機等對版權內容進行截屏或攝影保存的,同樣構成違法。
據悉,新方針將以對惡意侵權行為進行處罰為方向,由文化廳向通常國會提出著作權法的改正方案。如果一切進展順利,最快可能會在明年開始實施。這引發了不少日本網友的反對,其造成的影響恐怕會波及到很多網絡媒體行業。
包括漫畫《風與木之詩》作者竹宮惠子等部分漫畫家在內都表示反對。還有些人擔心這會使日本網絡市場萎縮,或出現假藉此名義進行非法刑事搜查的情況。要求將適用於刑事處罰對象限定為,出現實際被害且很有必要使用刑事處罰進行抑制的惡意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當然,即使這條提案最終在日本國會上通過並實施,也不代表在日本國內進行截屏等行為就會被處罰。因為日本的著作權侵害罪屬於親告罪,即只有版權方進行報案,才會進行調查。但現在沒事,並不代表以後也沒事,所以日本網友要反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