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歐盟新版權法草案未仔細權衡迫切需要修訂
谷歌今日表示,歐盟新的版權法草案規定沒有經過仔細的平衡,將損害歐洲蓬勃發展的創意經濟,包括YouTube的創作者群體,因此迫切需要修訂。谷歌今日在一份聲明中稱,在接下來的幾天裡,歐洲立法者將開會決定新版權法案《歐洲版權指令》(European Copyright Directive)的最終文本。
谷歌支持為數字時代更新版權立法。有了正確的規則,內容創建者、版權所有者、消費者和平台都會受益。但該版權法草案仍需要進一步的討論,對該法案可能導致的一些意外的後果,谷歌也表達過了自己的擔憂。很明顯,在製定一個可行的製度時,細節是很重要的。
先從第13條(Article 13)說起。歐洲議會的版本將要求互聯網服務對人們在其平台上分享的內容中的任何侵犯版權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谷歌堅信,這些草案規定沒有經過仔細的平衡,將損害歐洲蓬勃發展的創意經濟,包括YouTube的創作者群體。
在幫助版權持有者識別和控制其內容使用方面採取合理行動的公司,不應對用戶上傳的任何內容承擔責任,就像通信服務公司不應該對用戶談話內容承擔責任一樣。谷歌致力於保護內容,但需要版權持有者在這一過程中進行合作。
因此,《歐洲版權指令》最終的文本應明確指出,版權持有者需要提供內容參考文件和帶有關鍵信息(如URL)的版權聲明,以便平台能夠識別和刪除侵權內容。
再說說第11條規定。谷歌重申,該公司致力於支持高質量的新聞工作。但是,近期的辯論表明,人們對標題和片段(新聞概要)的價值有一個根本的誤解。將片段的長度減少到幾個單獨的單詞或簡短的摘錄,將使消費者更難發現新聞內容,從而降低新聞出版商的總體流量。
去年9月,歐洲議會以438票贊成、226票反對、39票棄權通過了之前備受爭議的《歐洲版權指令》草案。根據歐盟的立法程序,該法案在得到歐洲議會通過後,歐洲議會議員們可開始與歐盟28個成員國代表及歐盟委員會分頭談判,各方可能需要幾個月時間才能就法案細節達成妥協。
據悉,改革支持者希望能在今年5月歐洲議會換屆選舉之前通過最終法案,免得更多“疑歐派”議員當選、阻礙該法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