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這些新規將要實施微信朋友圈賣貨的朋友注意了
2019年1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要實施,這些新的法律法規將會對你我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經過5年的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通過,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規第九條對電子商務經營者作了明確規定,即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微信朋友圈、直播等方式賣貨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這就是說,淘寶、京東等電商平台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裡的微商、以及在網絡直播平台中賣東西的主播,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這些人都需要執有營業執照,還須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新規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註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台銷售。
對於消費者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進一步規範了電商代購的行為,為消費者打造了一個更好的消費環境。
跨境電商新政正式實施個人額度提升至2.6萬元
對於喜歡海淘的消費者來說,元旦將迎來一波福利。2019年1月1日起,財政部、海關總署與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將正式實施。
新政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則提高至26000元;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
在商品清單方面,新政將部分近年來消費需求比較旺盛的商品納入清單範圍,增加了葡萄汽酒、麥芽釀造啤酒、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同時,還對前兩批清單進行了技術性調整和更新,調整後的清單共1321個稅目。
這意味著,消費者可選擇的產品更廣,跨境電商消費體驗更好,更多品質化、多元化消費需求將得到滿足。
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根據《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意味著那些不給員工上社保,或者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的行為將有望得到改變,員工個人權益將更有保障。
個稅六項支出將首次作為專項附加扣除
12月22日,國務院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支出將首次作為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將自2019年1月1日實施。
這就是說,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今後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上述6項專項附加扣除。
各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扣除規定如下:
三大運營商提供手機異地銷號服務
12月初,據新華社報導,針對用戶反映的手機卡異地銷戶難的問題,工信部要求三大基礎電信企業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提供手機異地銷戶服務。
根據報導,目前部分地區的運營商正在逐步試點開設手機號異地銷戶業務。中國移動、中國電信部分營業廳已經可以代用戶申請辦理異地銷戶,但不能當場辦理,仍需要等待數天,且最終能否成功辦理並不一定。中國聯通部分地區則採用手機營業廳方式辦理相關業務。(周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