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蘋果在“FaceTime 車禍致死案”中免責
2014 年,iPhone 用戶Garrett Wilhelm 在高速開車時使用iPhone 6 Plus 進行FaceTime 通話,結果導致嚴重追尾並造成前車中5 歲兒童Moriah Modisette 的死亡,其父親James Modisette 在2017 年因該事件起訴蘋果,理由是沒有提供安全警告或者類似可以在用戶駕駛過程中禁用FaceTime 的功能。
訴訟指出蘋果當時已經擁有可以阻止FaceTime在車輛移動時使用的專利,但該公司卻沒有在iPhone 6中集成該功能。原告要求蘋果因其「錯誤」進行損失賠償。
當時法院裁定蘋果在該起事故中沒有過錯,駁回起訴。現在,加州上訴法院也已同意該判決,認定蘋果不需要為該事故負責。
據BBC 報導,加州上訴法院裁定蘋果「不應該對Modisette 家庭的悲劇負責」,蘋果不應該為如何使用app 的個人行為負責。法庭表示,該家庭無法確定iPhone 的設計是造成傷害的原因。
當時的肇事司機Garrett Wilhelm 被指控犯有過失殺人罪,其審判被推遲數次,因為FHI 尚未能從其iPhone 收集證據。不過一旦罪名成立,他至少會被判20 年監禁。
雖然蘋果被判在該事故中免責,但該公司之後已經推出了「駕駛期間免打擾」功能,就是用來防止用戶在開車時使用類似FaceTime 一類的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