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將對蘋果和谷歌徵收每年5.7億美元的GAFA技術稅
法國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一項影響廣泛的新法律。該法律的實施僅在2019年就將帶來5億歐元的收入。據法新社報導,該稅收被稱為GAFA稅,得名於谷歌(Google),蘋果(Apple),Facebook和亞馬遜(Amazon)這幾個公司名的縮寫。該稅收的徵稅目標指向高利潤的互聯網技術巨頭。這類型公司的有效稅率通常低於其他公司。
該消息來自法國經濟和財政部長佈魯諾·勒梅爾(Bruno Le Maire)。勒梅爾致力於在整個歐盟達成該稅收協議。目前的明顯趨勢是在歐盟範圍內達成協議將會比較困難。這是因為英國目前正致力於脫離歐盟。
以下是勒梅爾今天在法國新聞發布會上發表的簡短聲明:
”無論1月1日發生什麼狀況,這項稅收都將會在2019年全年實施,我們預計[將產生] 5億歐元稅收收入。“
今天的公告是在德國討論數月尋求實施類似稅收法規的情況下發布的。9月,法國財政部長的發言人就任何可能的“技術稅”發表以下評論。
”歐洲和G7 / G20國家的財政部長之間的爭論還會繼續。聯邦政府的目的仍然在於確保對互聯網公司的公平徵稅“
以下為法國資本報Capital.fr的摘錄:
“’GAFA稅’的想法來自歐洲委員會。該委員會去年3月曾提議以3%的稅率對這些大公司的數字服務產生收入徵收。 ‘法國將為此次數字稅收爭取到底,’法國總統馬克龍表示。”
這個消息應該不令人意外。12月初,勒梅爾在一份聲明中提到:
“’希望自己最遲3月份獲得這項對數字巨頭們的歐洲稅收協議’。如果談判失敗,該協議依然’2019年在全國實施’。
9月份,蘋果公司被發現非法受益於”甜心待遇”優惠稅收協議後,被要求向愛爾蘭支付超過150億美元的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