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盜共享單車獲刑因偷10輛單車被罰1萬坐牢13個月
近年來,隨著共享單車的氾濫,故意毀壞、盜取共享單車的事情也時有發生。雖然叫做“共享單車”,但這並不意味著他人可以私自佔有。據華商報消息,近日,西安一18歲小伙因盜走共享單車並在朋友圈“拍賣”獲刑。據介紹,剛成年的張某於今年6月2日至8月8日夥同王某在咸陽多地盜走了10輛共享單車,總價值14436元。
作案後,兩人拆除共享單車車鎖、二維碼並更改車身顏色後,以50 元一輛的價格在微信朋友圈“拍賣”。雖然後來,張某在家人的勸說下主動自首,但法院認為張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遂判其有期徒刑1 年1 個月,並處罰金1 萬元。
事實上,這並不是我國首例因盜竊共享單車被判刑的案件。幾個月前,深圳一市民因鋸鎖並企圖將兩輛共享單車據為己有被判刑6 個月並出罰金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