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各國政府加強電子證據規定:進一步打擊科技巨頭
據路透社報導,歐盟各國政府週五表示,各國同意加強規則草案,允許司法部門直接獲取Facebook和谷歌等公司保存在另一個歐洲國家云計算系統的電子證據。此舉表明,無論是在監管還是在反壟斷方面,歐洲遏制科技巨頭的趨勢正日益增強。
近期,歐洲發生了一系列恐怖襲擊,導致多人死亡。科技公司因此受到壓力,被要求採取更多行動,配合警方的調查。與此同時,人們越來越傾向於在WhatsApp、Facebook、Viber、Skype、Instagram和Telegram等應用中上存儲和共享信息。
歐盟委員會今年4月提出了這項立法草案,其中要求,普通情況下企業應該在10天內響應警方請求,而緊急情況下還要縮短至6小時。不遵守規定的公司將被處以高達全球營業額2%的罰款。
草案覆蓋了電信服務提供商、在線市場平台和互聯網基礎設施服務提供商,適用於用戶數據,以及其他有關接入、交易和內容的數據。
法國、西班牙、愛爾蘭和比利時支持該草案,而德國、荷蘭、芬蘭、匈牙利、拉脫維亞、捷克和希臘投了棄權票。
奧地利司法部長約瑟夫·莫澤(Joseph Moser)表示:“電子證據正成為刑事訴訟的重要元素。如今,犯罪分子使用快速、尖端的通信技術,這種技術並不局限於國家邊境。”
成員包括亞馬遜、eBay、Facebook和谷歌在內的科技遊說團體CCIA批評了歐盟各國政府的立場。該組織表示,各國政府的立場比歐盟委員會的提案更為強硬,缺乏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