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著賺錢的日子結束了支付機構萬億備付金下月撤銷
在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100%集中交存大限臨近之際,央行再度下發通知明確要求,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躺著賺錢的日子不多了。央行支付結算司近日下發《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有關工作的通知》的特急文件,其中指出,支付機構能夠依托銀聯和網聯清算平台實現收、付款等相關業務的,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開立在備付金銀行的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
事實上,1月14日是此前央行已經明確給出的備付金100%集中交存截止日期。去年底,央行發文指出,2018年1月仍執行集中交存比例20%,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2018年4月將集中交存比例調整到50%左右。
今年6月29日,央行再度發文,正式明確了支付機構100%交存備付金的時間表。其中提到,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為何要集中交存?
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指的是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實際收到的預收代付資金,所有權歸屬客戶。自2013年以來,伴隨互聯網金融的高速發展,客戶備付金餘額快速增長,2017年3季度末就已達到8000億元,分析師普遍估計當前規模超過1萬億元。
對於支付機構來說這部分資金成本為0,且沒有分紅機制,這些資金本身就屬於被忽視的“風險資金池”。因而監管部門要求2017年1月客戶備付金的20%集中存管。
2017年兩會期間,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就曾表示,“備付金被挪用的情況一度還比較嚴重,有些機構把客戶的備付金拿來炒房、炒股票,甚至用於個人賭博,最後導致損失。往往一個機構出問題可能牽扯到多個地區,消費者的人數可能數以萬計。”
國海證券分析師靳毅此前也曾指出,集中存管有利於引導支付機構回歸支付業務本質,解決四個問題:(1)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2)超範圍經營(跨行清算) ;(3)分散存放客戶備付金,存在流動性風險;(4)通過客戶備付金賺取利息收入,偏離主業。
這意味著什麼?
從對市場的影響來看,靳毅此前報告認為,上調集中交存比例邊際上縮小了商業銀行法定存準交存基數,有利於釋放銀行資金,對流動性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但集中存管金額較小,且去年11月底已經交納較為充足,因此對流動性的改善有限。
但是對於第三方支付行業來說,在備付金集中存管後,利息收入消失,整個行業將面臨一定衝擊。
中信證券分析師冉宇航曾提到,單就央行加強備付金管理的影響來看,支付寶和微信等受影響會相對較小,而中小型支付機構隨著利差模式的終結盈利或難以為繼,洗牌進程可能加快:
大型支付機構(尤其是支付寶和微信)受影響相對較小:
一方面備付金利息收入在其總的收入來源中佔比原本就較低,根據易觀統計2017Q4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達37.7億,支付寶和微信佔比90%以上,即便保守假設扣除各類費用(包括補貼、商家返佣等)後的淨手續費率為0.1%,對應收入也達到350億左右(單季),而備付金利息收入樂觀估計也僅幾十億規模;
另一方面大型支付機構擁有較為豐富的金融業務和產品體系,支付業務僅僅是其盈利來源的一部分。
相比之下,中小型支付機構隨著利差模式的終結盈利或難以為繼,同時又無法與支付巨頭競爭,洗牌進程或將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