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一批新規將實施:“掃黃打非”舉報獎勵最高達60萬元
12月1日消息,今天是12月的第一天,同時也是2018年最後一個月的開始。值得注意的是,從今天開始,一些新規也將正式實施,包括“掃黃打非”舉報獎勵最高達60萬元、老片重映需再審以及惡意透支信用卡超五萬元入刑等。
“掃黃打非”舉報獎勵最高達60萬元
日前,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四部門,聯合修訂並發布新的《“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辦法對全國“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制度進行全新規範,細化、完善了“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範圍、獎勵標準、獎勵程序與監督等內容,將從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屬於“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範圍的十六種情形,涵蓋網上網下危害意識形態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聞出版行業秩序的各類涉“黃”涉“非”問題。同時,明確符合舉報獎勵的條件,以及不屬於舉報獎勵範圍的情形。
同時,辦法詳細規定了舉報有功人員獎勵標準的十一種情況,提高了相關獎勵標準。如對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最高獎勵可達60萬元;對舉報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會公德的網絡信息和網絡應用的,最高獎勵可達5萬元。
老片重映需再審
11月8日,國家電影局下發了《國產電影复映暫行規定》,其中規定:复映的影片必須進行內容重審和重新發放公映許可證,還規定全部放映範圍不超過2500個影廳。
《規定》指出,复映影片是指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或公映許可,距首次公映結束超過兩年再次進行發行放映的國產電影。同時,复映影片應該嚴格保護各版權相關方合法權益,應由出品單位、發行單位簽訂正式合同,明晰各方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為了維護電影創作積極性和市場秩序,复映影片的放映規模得到了一定的限制,全部放映範圍不超過2500個影廳,每家影院放映單部复映影片的影廳不超過1個。
惡意透支信用卡超五萬元入刑
11月28日,最高法、最高檢聯合下發《關於修改〈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下稱《決定》),對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定罪量刑標准進行上調。根據《決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將被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決定》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