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將向德州支付13.75億美元以了結隱私案件
Google將向德克薩斯州支付13.75 億美元,以了結兩起隱私訴訟,訴訟稱該科技巨頭在未經德克薩斯州居民同意的情況下追踪他們的個人位置並保存他們的面部識別數據。

Google週五宣布了這項和解協議,結束了與德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 (R) 就該州嚴格的用戶資料法律而展開的多年糾紛。
Google發言人何塞·卡斯塔涅達(José Castañeda) 表示:“這解決了一系列舊有的投訴,其中許多已在其他地方得到解決,這些投訴涉及我們早已改變的產品政策。我們很高興能將這些問題拋諸腦後,並將繼續在我們的服務中構建強大的隱私控制機制。”
這項和解協議與Meta 公司去年向德州支付的14 億美元和解協議類似,後者旨在解決涉及其Facebook 和Instagram 平台的臉部辨識索賠問題。該協議僅涉及一起案件,但卻是迄今為止單一州提起的訴訟中金額最高的和解協議。
這兩項數十億美元的和解協議是帕克斯頓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發起的更廣泛戰爭的一部分。帕克斯頓曾吹噓自己在挑戰共和黨參議員約翰·科寧(John Cornyn)的競選中取得的勝利。帕克斯頓的辦公室正在審理針對大型科技公司提出的隱私或欺騙性貿易行為的訴訟。TikTok公司,Allstate公司以及通用汽車有限責任公司。
13.75 億美元的賠償金額超過了Google2022 年與40 個州就位置追蹤行為誤導消費者而達成的3.915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
帕克斯頓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項13.75億美元的和解協議是德克薩斯州人民隱私的重大勝利,它告訴各大公司,他們將為濫用我們的信任付出代價。我將始終保護德克薩斯州人民,阻止大型科技公司試圖通過出賣我們的權利和自由來牟利。”
該協議還解決了第三項涉及搜尋歷史記錄的指控。德州稱,即使用戶選擇了隱私隱身模式,Google在某些情況下仍會繼續記錄用戶搜尋歷史記錄。 Google還必須更新其隱私揭露條款,該公司表示已經更新或宣布將進行更新。
律師事務所大獲全勝
德州依靠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利潤豐厚的外部應急合約來對抗Google和Meta。
根據彭博法律透過公共記錄請求獲得的與德克薩斯州簽訂的合同,負責Google訴訟的諾頓羅氏富布賴特律師事務所將在面部識別案中獲得高達18% 的總淨賠償,在定位案中獲得高達27% 的總淨賠償。
合夥人和股東的時薪為3780美元,這部分費用將他們通常的時薪945美元乘以4,以抵消虧損和一無所獲的風險。資深律師的時薪為2,600美元,助理律師的時薪為1,900美元。
在Meta 案中,Keller Postman 和McKool Smith向德州索賠共計1.36 億美元。
谷歌在法庭上獲勝
週五的聲明是在Google在兩起案件中均在下級法院獲得勝利之後發布的。
在地點和搜索歷史案中,德州第十三區上訴法院於一月份裁定,這家總部位於加州的科技巨頭缺乏足夠的聯繫,無法在德州被起訴。
幾天后,第十五區上訴法院表示,Google可以就兩起案件中提出的指控向州政府提出質證。
德州已就這兩項裁決向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該州上週暗示即將達成和解,並請求法院暫停所有最後期限。週五,法官批准了該請求,並要求雙方在6月9日前提供最新進展。
週五的聲明不會影響德克薩斯州牽頭的一項聯邦案件,該案件指控Google在線上展示廣告市場非法壟斷。該案將於8月在美國德州東區地方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