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申請註冊「Robotaxi」商標駁回
根據科技媒體TechCrunch援引相關文件報道,特斯拉試圖將「Robotaxi」註冊為其車輛商標的申請已被美國專利及商標局(USPTO)駁回,理由是名稱過於通用。另外,特斯拉試圖將「Robotaxi」註冊為其計程車服務商標的申請仍在審查中。

此外,由於其他公司正在申請註冊類似的「Cyber」商標,其中有家公司已申請註冊多個與Cybertruck售後配件相關的商標,特斯拉將「Cybercab」註冊為商標的申請已被叫停。
5月6日,USPTO對“Robotaxi”商標申請發布了“非最終審查決定”,這意味著特斯拉需在三個月內提交答复,否則USPTO將中止該申請。對此,代表特斯拉的註冊商標律師尚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特斯拉於2024年10月申請註冊上述商標,同日該公司發布了專為自動駕駛計程車服務設計的電動車型Cybercab。此外,特斯拉還在2024年10月10日提交了兩項將「Robobus」註冊為商標的類似申請,目前仍在審查中。
上述特斯拉被駁回的商標申請於4月14日分配給USPTO審查員審查。特斯拉表示,根據原始申請,該商標將用於陸地車輛、電動車或汽車及其零件。
儘管USPTO審查員尚未發現存在衝突商標,但仍以「僅具有描述性」為由駁回了申請。審查員指出,「Robotaxi」已被其他公司用於描述類似商品和服務。審查員稱:“此類表述在申請人所申請的商品和/或服務中屬於通用名稱。”
USPTO允許特斯拉提交證據和論點以支持其商標申請主張。若特斯拉選擇提交,USPTO要求特斯拉提供「與申請中商品/服務相關的說明書、使用手冊、宣傳冊、廣告及官方網站相關截圖,包括使用申請商標中術語的資料」。換言之,特斯拉需向USPTO提交具體方案,詳細說明該公司如何以及為何應獲得「Robotaxi」商標權。
審查員也指出,特斯拉需向USPTO報告是否有「競爭對手」使用「ROBO、ROBOT或ROBOTIC」等術語宣傳類似商品和/或服務。
特斯拉另一項「Robotaxi」商標申請將涵蓋提供交通服務時的名稱使用,包括「為個人及團體協調出行安排」「按需安排共乘服務」以及提供車輛共享或租賃服務。該申請同樣於4月14日分配至USPTO審查員,但目前尚未作出任何裁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