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重罰蘋果之際中國小開發者抗爭“蘋果稅”
當地時間4月23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對美國蘋果處以5億歐元罰款,原因在於,蘋果公司在其應用程式商店中限制應用程式開發者引導用戶使用第三方管道,剝奪了用戶獲取替代優惠服務的權利。然而,蘋果公司未能證明這些限制是必要的。

歐盟委員會要求,蘋果立即解除相關限制,並不得再採取類似的做法,若該公司未能在60天內落實整改,可能會面臨進一步的罰款。
這是歐盟《數位市場法》實施以來開出的首張罰單,也是歐盟一年多來再次重罰蘋果。 2024年3月,歐盟對蘋果開出了超過18億歐元的反壟斷罰單。
同日,蘋果公司表示將對新處罰作出申訴,並在聲明中表示:“今天的決定再次體現出歐盟委員會不公平地針對蘋果,作出了一系列對用戶隱私和安全不利、對產品不利,並迫使我們免費開放技術的不合理決定。”
《數位市場法》於2022年11月1日生效。 2023年9月,歐盟依據這項法律,將亞馬遜、蘋果、微軟、Alphabet(Google母公司)、Meta和位元組跳動六家科技巨頭認定為「看門人」。這些大型數位平台在歐盟運作時,必須允許用戶安裝並有效使用第三方的應用程式或軟體應用程式商店,並能夠進行互通。若不遵守規定,「看門人」可能會面臨高達全球營業額10%的罰款。
儘管在《數位市場法》生效之後,蘋果對歐盟地區的相關業務條款進行了調整,但仍沒有通過歐盟於2024年3月啟動的一項調查。這項調查針對蘋果、Meta和Google,目的是找出這三家公司是否符合《數位市場法》的合規要求。
2024年6月,歐盟委員會發佈公告稱,初步調查認定蘋果應用商店涉嫌違反《數位市場法》,並將在2025年3月底前給出該公司是否違規的最終決議。此後,由於美國發起的關稅爭端,最終的調查和處罰結果被延遲公佈。
在蘋果的全球第二大營收來源地——中國,多位應用程式開發者、消費者對這家科技巨頭發起的反壟斷訴訟和舉報正在進行中。就在歐盟做出處罰決定的前一天,一起針對蘋果的反壟斷訴訟在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完成最後一次開庭。
一、蘋果為何被歐盟處罰?
2024年1月,為符合《數位市場法》的要求,蘋果對歐盟地區的相關業務條款作出調整:宣佈在歐盟地區支持「側載」-允許用戶在蘋果應用商店App Store之外下載應用程式。同時,大幅降低了「蘋果稅」——應用程式開發者佣金從30%降至17%,一年以上訂閱或小型企業佣金降至10%。
不過,蘋果公司向開發者新增了“核心技術費”,即年下載量超100萬次的軟體,開發者需為每次在iOS系統的首次安裝支付0.5歐元,不管應用是否是在App Store下載的。
蘋果公司的「讓步」並沒有得到開發者的歡迎。
有開發者向《財經》表示,由於蘋果「核心技術費」帶來的成本及側載的諸多限制,許多開發者可能不會選擇新協議,而是選擇維持現有的30%的「蘋果稅」協議。
根據蘋果官網提供的測算工具計算,如果選擇新的業務條款,支付“核心技術費用”,反而會增加更多成本,尤其對於大型開發者來說,是更加沉重的負擔。
有分析認為,蘋果公司並不想真正改變原有的營收模式,也不想開放第三方應用市場。
有媒體引述Spotify執行長丹尼爾·埃克的博文稱,由於Spotify在歐盟安裝基數達到1億左右,「核心技術費」會使其獲客成本飆升10倍。 Spotify是全球最大串流音樂平台,總部位於瑞典。
埃克認為,蘋果新的商業條款實際上阻礙了應用程式選擇其他分發方式,如側載或替代應用商店。
Epic Games執行長蒂姆·斯威尼稱,蘋果公司的調整是“惡意合規的新例子”,並對“核心技術費”的合理性提出質疑。他認為,「核心技術費」涵蓋在App Store和蘋果自己的支付處理系統之外下載到用戶設備的應用程序,意味著蘋果的控制權從App Store擴大至整個iOS系統,蘋果對應用生態系統的控制不降反增,這違背了監管對於進一步開放市場和公平競爭的目的。
2024年3月25日,歐盟委員會根據《數位市場法》啟動了對蘋果、Meta和Google的合規性調查。
2024年6月,歐盟委員會發佈公告稱,初步調查認定蘋果公司的應用商店涉嫌違反《數位市場法》。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蘋果目前有三套商業條款,但均未允許開發者自由引導其客戶。例如,開發者無法在應用程式內提供價格訊息,也無法以其他方式與客戶溝通,以推廣其他管道的優惠。儘管蘋果允許應用程式開發者透過「連結外跳」引導客戶,然而這一過程受到蘋果施加的多項限制,這些限制阻止了開發者透過其選擇的管道進行溝通、推廣優惠和簽訂合約。
同時,歐盟委員會宣布啟動一項新的合規性調查,對蘋果公司對第三方應用開發者和應用商店的新合約要求是否符合《數位市場法》進行調查,包括蘋果新推出的「核心技術費」。
二、中國「蘋果稅」全球最高
對於蘋果公司而言,「蘋果稅」對其營收的貢獻尤其重要。蘋果應用商店App Store包含在蘋果的軟體服務板塊中,該板塊營收正保持高速成長。
蘋果2023財年報顯示,其軟體服務板塊營收為223.1億美元,較上年成長16%,佔總營收的24.9%。根據蘋果最新發布的2024財年四季財報,該財季蘋果營收達949.3億美元,其中軟體服務板塊業績較前一年同期的223億美元攀升至247億美元,年增11.9%。
美銀證券發布的研發則預估,蘋果2025財年軟體服務營收將年增13%。
蘋果官方揭露,目前中國是其全球第二大營收來源國(以單一國別計)、第三大營收來源地區。
雖然蘋果並未公佈在中國的「蘋果稅」收入數據,但在iPhone銷量下滑的情況下,其中國區2024財年第四季度的只稍有下降,正得益於軟體服務收入的上漲。
蘋果在中國區的服務收入持續成長,一方面來自龐大的市場需求,另一方面源自於在「蘋果稅」上的差異對待。在歐盟,標準企業的「蘋果稅」為17%,小型企業為10%;在美國,分別為27%和12%;在韓國,分別為26%和11%。而在包括中國的其他市場,標準開發者需繳納30%的“蘋果稅”,新開發者及上一年度在App Store收入不超過100萬美元的小開發者則繳納15%。
近年來,蘋果公司與中國開發者的矛盾也日漸顯現。例如自2023年8月開始,中國遊戲公司米哈遊曾試圖兩次繞過Apple Pay,透過建立自己的支付方式讓玩家充值,以避免高昂的“蘋果稅”,結果均以失敗告終。
2024年11月19日,蘋果官網發布了由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副教授居恆撰寫的報告《Apple生態系統在中國》,間接對中國市場的「蘋果稅」情況進行了說明。
《Apple生態系在中國》顯示,自2019年以來,蘋果App Store生態系在中國的規模成長超過100%。中國開發者營業額和銷售額從2019年的1.65兆元成長到了2023年的3.76兆元。其中,超過95%的開發者無需向Apple Pay任何佣金。 2023年,支付佣金的開發者中,超過一半享受了15%的優惠佣金率。中國App Store的實際佣金率低於大型開發者適用的30%封頂佣金率。
但這份報告並未說明中國市場的「蘋果稅」為何與歐美等市場不同,以及為何禁止第三方支付等關鍵問題。
三、中國消費者、小開發者正在維權
一些中國消費者與小開發者正在對「蘋果稅」發起挑戰,這一過程已持續數年。
2024年5月,歷時三年,中國首例由消費者針對「蘋果稅」及蘋果公司規定的「應用內購買」等行為發起的反壟斷訴訟一審宣判。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認定,蘋果雖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沒有濫用此地位,駁回原告訴請。
本案原告的訴請聚焦於蘋果公司禁止第三方支付以及收取30%「蘋果稅」的不公平高價行為。
2021年初,上海消費者金某在蘋果App Store購買應用產品時發現,其支付價格高於Android應用商店,且僅能透過Apple Pay支付。同年1月,金某以蘋果及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由提起訴訟,要求停止收取30%「蘋果稅」的不公平高價行為,以及強制使用Apple Pay系統的搭售行為。
雖然法院認為,無法認定「蘋果稅」是否構成不公平高價,但多位受訪者的共識是,蘋果公司被法院認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開創了先例。
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蘋果公司為經營App Store所支出的具體成本難以查清,故無法評估其營運成本與收取佣金之間的差異,進而無法評估其佣金是否過高;其次,目前並無證據顯示蘋果公司收取的佣金比例明顯高於其他同類業務經營者;此外,無法證明某一時間段同一應用程式在App Store的價格高於Android應用程式商店收取的價格在蘋果公司收取所致。因此蘋果公司未實施不公平高價的壟斷行為。
此後,金某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2024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對此案二審開庭。金某的代理律師、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王瓊飛向《財經》透露,該案已於2024年12月25日進行了最後一次庭審,目前仍在審理中。
在另一起小型應用程式開發者對蘋果發起的訴訟中,起訴理由也是反壟斷。
2021年,北京體語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體語公司」)對蘋果公司提起訴訟,指控App Store存在不公平壟斷行為。
體語公司的代理律師、北京高思律師事務所主任尹志軍介紹,體語公司在支付年度費用後,得以將體語App上架App Store。但此後,蘋果公司無正當理由封鎖了體語公司的開發者帳號,將體語App下架。此後,體語公司使用另一家公司為主體提交了一款完全相同的App。目前該App仍在App Store中,可供用戶下載。
因此,體語公司對App Store審核規則一致性提出質疑,要求蘋果公司賠償300萬元人民幣、公開道歉,並提出希望法院認定蘋果存在壟斷行為,降低30%的佣金,以及開放第三方應用商店、第三方支付等18項訴求。
尹志軍向《財經》表示,該案於4月22日在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進行了最後一次開庭,目前正在等待判決。
同時,消費者對蘋果公司的舉報也在進行中。
2025年2月16日,48位消費者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名舉報蘋果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聯名舉報信顯示,2022年至2024年期間,舉報人的蘋果帳戶曾遭盜用,儘管舉報人的蘋果帳戶已開啟雙重認證,但他人還是利用蘋果帳戶綁定的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行卡免密支付,透過蘋果應用商店成功實施了盜刷。盜刷多發生在深夜或凌晨時段,每位檢舉人損失金額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
檢舉人認為,蘋果公司在明確知曉免密支付機制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後,未採取任何實質改進措施,始終強制用戶必須把蘋果帳戶綁定支付寶、微信支付或銀行卡等免密支付方式,才能在App Store付款交易,拒絕向用戶開放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行卡等三種付款方式中的驗密支付。
舉報人認為,蘋果作為中國大陸市場iOS作業系統內建的蘋果應用商店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在該電子商務平台內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蘋果強制用戶在蘋果應用商店只能使用「免機密支付」方式付款,不向用戶開放「逐次交易、逐次驗證支付工具密碼」的驗密支付選項,剝奪了用戶對支付方式的自主選擇權。
檢舉者的代理人、山東納源律師事務所律師田軍偉告訴《財經》,國家市場監理總局已於4月17日出具《信訪處理意見書》,認為來信反映的情況難以認定構成壟斷行為。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密切關注相關市場的競爭狀況,深入研究相關問題。田軍偉表示,他已接受消費者委託,於4月25日提交了行政復議申請,要求對該答覆意見依法重新審查。
四、中國的「蘋果稅」會降嗎?
根據統計,近八年來,蘋果因壟斷問題被海外採取監管行動高達28次。隨著不同地區和國家通過訴訟、監管和立法限制“蘋果稅”,蘋果公司不得不對相應地區的“蘋果稅”和支付規則進行調整。
例如,2020年11月18日,蘋果公司因Donald R. Cameron和Pure Sweat Basketball等美國應用開發者發起集體訴訟,決定將美國年營收100萬美元以下的中小型開發者的應用抽成降至15%,並將這項政策推廣至全球。
2022年6月30日,蘋果宣布將遵守韓國《電氣通訊事業法》修正案,允許開發者採用第三方支付系統。佣金費率從之前的最高33%降至26%。
2024年1月,蘋果在與Epic Games的反壟斷訴訟敗訴後,修改了美國App Store政策,允許引導用戶進行非App Store內購。不過,蘋果仍對透過該管道產生的交易收取12%(訂閱超一年或中小型開發者)或27%(年收入超100萬美元的App)的佣金。
2024年3月21日,美國司法部(DOJ)聯合16個州和地區總檢察長對蘋果公司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蘋果違反《謝爾曼反托拉斯法》第2條,非法壟斷智慧型手機市場。美國司法部指控蘋果透過一系列排他性和反競爭行為,限制市場競爭,損害消費者和開發者的利益。
2024年3月,歐盟因蘋果濫用數位音樂市場支配地位,對其開立18.4億歐元反壟斷罰單。蘋果已向歐盟普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推翻該處罰。
對於中國的消費者、開發者而言,蘋果透過硬體、軟體和服務建構的「圍牆花園」是否會鬆脫?中國的蘋果稅是否有可能降低?
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林蔚先前曾向《財經》表示,「蘋果稅」直接關係到蘋果的巨額利益。如果監管部門不處罰或不認為是反競爭的行為,蘋果不會主動放棄自己的巨大利益。
2017年,林蔚曾牽頭聯合28家軟體開發商向國家發改委和原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等部門舉報,主要涉及蘋果四個涉嫌市場壟斷的行為:一、拒絕交易,表現在單方面下架中國開發者軟體,不給予具體的合理解釋;二、差別待遇,對待中外開發者提供問題只能處理, pay支付;四、定價過高,主要集中於蘋果對電子服務業收取30%及不等的蘋果稅。
林蔚透露,在2017年的舉報中,中國當時的反壟斷部門也約談了蘋果,蘋果作了一些整改。他認為,中國的反壟斷調查涉及許多因素,並不僅僅單純考慮相關行為是否構成壟斷。
南開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陳兵先前表示,除發起反壟斷訴訟,消費者也可以考慮與人民檢察院進行溝通,由人民檢察院來決定是否提起公益訴訟,或者可以向反壟斷執法機構舉報。中國《反壟斷法》的規定,「舉報採用書面形式並提供相關事實和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應進行必要的調查。」此外,也可以考慮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等第三方機構在此過程中的作用,透過敦促,引導企業積極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