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依據數字市場法開出首筆罰單對蘋果和Meta罰款總計7億歐元
在美國總統川普發出嚴厲報復警告之後,歐盟對蘋果和Meta開出了相對溫和的罰單,對這兩家公司因違反針對大型科技企業的反壟斷新規總計罰款7億歐元(7.98億美元)。

歐盟監管機構根據《數位市場法》對蘋果處以5億歐元罰款,對Meta罰款2億歐元。
這項懲罰力度遠低於傳統歐盟競爭法下的懲罰措施,可能被視為避免進一步激怒川普的做法。川普先前特別指出歐盟的科技法規是一種非關稅貿易壁壘,他的對等關稅措施意在瞄準這類目標。
歐盟委員會表示,蘋果不允許開發者繞過應用商店在其平台市場之外進行銷售。
Meta在Instagram和Facebook上的無廣告服務商業模式也違反了數位市場法。根據該法案,監管機構有權對一家公司處以高達其全球年收入10%的罰款。
歐盟反壟斷專員Teresa Ribera表示,蘋果和Meta都沒有達到法規的要求,“所有在歐盟經營的公司都必須遵守我們的法律並尊重歐洲的價值觀。”
這是《數位市場法》下的第一筆罰款。兩家公司必須在60天內執行歐盟的決定,否則將面臨進一步罰款的風險。
蘋果也被警告稱,該公司對應用程式開發者的新收費結構 —— 為遵守歐盟規則而設計的計劃—— 並不符合歐盟大型科技公司規則。
蘋果對歐盟的處罰反應強烈,指責歐盟監管機構歧視該公司並迫使其免費提供技術。該公司表示,將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
Meta也回應,表示歐盟試圖阻礙成功的美國企業,而允許中國和歐洲企業在不同的標準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