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敦促法院“強迫Google出售Chrome瀏覽器”
美國司法部要求Google應為其壟斷行為付出嚴重代價,包括三大核心措施:法院強制出售Chrome瀏覽器、終止使其搜尋引擎在智慧型手機等裝置上獲得預設地位的協議、要求向競爭對手提供資料存取權限。此外,Google在另一起反壟斷案的敗訴,可能導致其價值310億美元的廣告業務面臨分拆。

樊籠市值萬億的科技巨頭Google面臨前所未有的生存威脅——強制出售Chrome瀏覽器、重組搜尋預設協議,以及可能分拆價值310億美元的廣告業務。
美東時間4月17日,根據媒體報道,美國地區法官Leonie Brinkema裁定,Google在廣告交易平台和廣告伺服器(即網站用於出售廣告位的工具)這兩個市場中違反了反壟斷法,計劃用三週時間聽取關於應採取何種補救措施以恢復市場競爭的論點和證據。
美國司法部在法庭文件中主張,Google應為其壟斷行為付出嚴重代價,包括三大核心措施:法院強制出售Chrome瀏覽器、終止使其搜尋引擎在智慧型手機等裝置上獲得預設地位的協議、要求向競爭對手提供資料存取權。
雪上加霜的是,上週Google在另一起關於數位廣告工具的反壟斷案中再次敗北。美國維吉尼亞聯邦法官Leonie Brinkema裁定Google在廣告交易平台和廣告伺服器兩個市場違反了反壟斷法,這可能導致其價值310億美元的廣告業務面臨分拆風險。
直指獲利核心,Google面臨空前的生存危機
司法部提出的這些措施直指Google商業模式的核心。
根據媒體披露,去年的審判揭示了Google每年向Apple Pay超過200億美元,以確保Google的搜尋引擎是蘋果Safari網路瀏覽器的預設選項。
週一,美司法部律師David Dahlquist在聽證會上表示:
“我們正處於一個轉折點。法院有機會糾正當代互聯網的壟斷,並在未來幾十年恢復競爭。”
在周一開場陳述時,Google律師John Schmidtlein抨擊稱,政府提出的補救措施提議是其競爭對手的“願望清單”,並聲稱:
“這些過度幹預的補救措施將損害競爭,而不是促進它。”
值得注意的是,Google在數位廣告工具壟斷案中受到的影響可能沒那麼大。 2024年Google廣告網路部門營收為304億美元,僅佔Google總廣告收入的11%,這顯示即使面臨分拆,公司核心業務模式仍可能保持相對穩定。
監管風暴席捲矽谷,科技巨頭全面潰敗?
華爾街見聞先前提及,本案始於川普第一屆政府時期。 2020年,美國司法部聯合52個州及司法轄區的檢察長聯合起訴Google,指控Google向蘋果、三星等科技業同行、智慧型手機生產商和無線服務商支付數十億美元,換取Google搜尋被設定為手機和網路瀏覽器的預設選擇,如果這些合作方選擇從Google的搜尋收入中獲得分成,就不能預裝和推廣競品搜尋引擎。
該案也被視為自1990年代司法部與微軟的多年鬥爭以來最重要的科技反壟斷案件。 Dahlquist表示,該案的悠久歷史表明,兩黨都反對Google的行為。
更廣泛來看,這次反壟斷行動只是科技巨頭們面臨的監管風暴的一部分。
根據媒體彙編訊息,Meta目前正面臨FTC的壟斷訴訟,要求強制分離Instagram和WhatsApp;蘋果面臨司法部提出的反壟斷訴訟,指控其將用戶鎖定在其生態系統中;針對亞馬遜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案件將於9月開庭審理。
分析師指出,如果Meta也在其反壟斷訴訟中敗訴,“5年內數位廣告格局可能變得面目全非”,這對市場競爭可能是一個積極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