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兩度被裁定壟斷整改之路困難重重
不到一年內,Alphabet Inc.旗下的谷歌被兩位聯邦法官裁定非法壟斷了網路關鍵領域。現在,美國司法部可能會要求谷歌對其廣告業務進行重大調整,包括強制出售關鍵技術資產,如撮合在線廣告買賣的廣告交易平台,以削弱谷歌對互聯網獨立出版商盈利模式的掌控。而在另一宗涉及搜尋業務的案件中,Google或許得賣掉Chrome瀏覽器。

這兩起案件相互獨立又並行推進,如何制定整改措施,為政府帶來一系列複雜難題。政府致力於重塑這家全球科技巨頭的多個業務板塊,這一過程可能耗時數月甚至數年。
范德堡大學法學教授麗貝卡·阿倫斯沃思(Rebecca Allensworth)稱:“此前似乎沒發生過這種情況。以往的大型分裂案通常由同一位法官審理。”
舉行聽證會
4月17日,法院裁定谷歌在網路廣告科技關鍵領域存在非法壟斷,後續程序的時間安排尚未確定。不過,目前已開啟為期三週的聽證會,討論去年谷歌壟斷在線搜索業務裁決的可能整改措施。
華盛頓的美國地區法官阿米特·梅赫塔(Amit Mehta)去年做出相關裁決,他先前表示預計8月前做出整改裁決。阿倫斯沃思稱,這一裁決可能會影響美國地區法官利奧妮·布林克馬(Leonie Brinkema)針對本週廣告案裁決的整改方案安排,“他或許不受先例約束,但她不是。”
谷歌在針對4月17日裁決的聲明中稱,將對敗訴部分提出上訴。
“我們不同意法院對我們出版商工具的裁定,”谷歌監管事務副總裁李-安妮·馬爾霍蘭(Lee-Anne Mulholland)表示,“出版商有許多選擇,他們選擇谷歌,是因為我們的廣告技術工具簡單、實惠且高效。”
“壟斷權力”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未回應關於整改程序的置評請求,但4月17日司法部助力部長蓋爾·斯萊特(Gail Slater)表示:“谷歌是壟斷者,並濫用了其壟斷權力。”
谷歌仍可能嘗試就這兩起案件達成和解。不過,鑑於司法部近期接連勝訴,該公司要達成和解,恐怕得滿足很高條件。今年3月,Google與司法部會面,試圖避免搜尋業務被拆分,但未能成功。
由於司法部在民事反壟斷案件中無權處以經濟處罰,谷歌無法透過支付巨額罰款了結壟斷問題,任何解決方案或和解協議都必然涉及對其業務的重大調整。
布林克馬將安排一系列聽證會,讓雙方充分闡述各自的整改方案,然後作出最終裁定。
在4月17日的裁決中,她認定Google壟斷了廣告交易平台市場,以及網站用來出售廣告位的廣告伺服器市場。不過,她也指出,在廣告主用來購買展示廣告的第三方工具市場,Google尚不構成壟斷。
Chrome瀏覽器
本週,司法部將在梅赫塔的法庭上與Google對峙,討論該公司需要做出哪些業務調整才能恢復市場競爭。政府希望谷歌賣掉Chrome瀏覽器,向競爭對手授權搜尋數據,並禁止其透過付費換取在其他服務和設備上的預設搜尋地位。
梅赫塔裁定,Google透過向蘋果公司等支付巨額費用,將自家搜尋引擎設為了智慧型手機和瀏覽器的預設選項,這種做法實際上扼殺了競爭對手在該市場上的發展空間。
去年11月,谷歌抨擊司法部的整改提案是“激進的干預主義方案,這會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削弱美國在全球科技領域的領先地位。”
知情人士透露,雖然司法部不會孤立地評估每起案件,但認為這兩起案件可以分開處理。
「抽象意義上」拆分谷歌
這兩起案件分別涉及Google不同的業務板塊,整改方案需要高度的技術性考量。阿倫斯沃思指出:“不存在抽象意義上的’拆分谷歌’這回事。”
在廣告技術案中,雙方需根據裁決結果提交整改方案。司法部在2023年初的起訴書中明確要求谷歌出售“廣告管理套件”,包括出版商廣告伺服器DFP、廣告交易平台AdX,以及為消除反競爭影響所需的其他結構性剝離措施。
布林克馬的任何裁決都可能讓情況變得更複雜。這位法官在裁決中稱:“谷歌收購DoubleClick強化了面向出版商的業務,助其在廣告技術生態鏈的兩端佔據主導地位。”
不過,她也認定,“政府未能證明DoubleClick和Admeld收購案具有反競爭問題。”
對此,阿倫斯沃思表示,這並不代表這些收購交易就不需要解除。她強調,布林克馬所指出的問題根源在於Google業務的垂直整合模式。
一旦實施拆分,谷歌的利潤勢必受到嚴重影響。不過,鑑於預計會有多年的上訴過程,短期內不會出現實質變化。
金融服務公司Synovus分析師丹·摩根(Dan Morgan)表示:“拆分谷歌的廣告營收體系,將對其整體商業模式構成重大打擊。在上訴結束、塵埃落定之前,不會有任何實質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