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信辦等4部門制定《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方法》 AI生成合成內容需顯著標識
如今AI生成內容氾濫,尤其是會造成一些謠言大範圍傳播,例如之前的地震小男孩。為了促進人工智慧健康發展,規範人工智慧產生合成內容標識,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製定了《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
(一)在文字的起始、結尾或中間適當位置加入文字提示或通用符號提示等標識,或在互動場景介面、文字週邊加入顯著的提示標識;
(二)在音訊的起始、結尾或中間適當位置加入語音提示或音訊節奏提示等標識,或在互動場景介面中加入顯著的提示標識;
(三)在圖片的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
(四)在影片起始畫面和影片播放週邊的適當位置加入顯著的提示標識,可在影片結尾及中間適當位置加入顯著的提示標識;
(五)呈現虛擬場景時,在起始畫面的適當位置加入顯著的提示標識,可在虛擬場景持續服務過程中的適當位置加入顯著的提示標識;
(六)其他生成合成服務場景根據自身應用特徵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
服務提供者提供產生合成內容下載、複製、匯出等功能時,應確保文件中含有滿足要求的明確識別。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