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對攜帶和使用行動電源的規定越來越嚴格但也越來越不統一
行動寶無所不在,大多數旅客至少攜帶一個裝有充電電池的電子設備,因此現今的客機每次飛行通常會攜帶數百個充電電池,但最近發生的事故凸顯了充電電池在極端條件下可能帶來的危險。 航空公司已開始採取更多的預防措施,但尚未就共同標準達成一致,這給經常乘坐國際航班的旅客帶來了潛在的困惑。

亞洲多個國家的航空公司最近發布了有關充電電池的新規定。 每家航空公司的反應都不盡相同,凸顯了共同標準的缺失。
自3 月1 日起,韓國所有航空公司都要求乘客隨身攜帶行動電源和電子煙,且不得放在頭頂行李艙。 此外,乘客無法在飛機上為電池充電,必須用透明塑膠袋攜帶,每人僅限攜帶5 組最大容量100 瓦時行動電源,且無法攜帶容量超過160 瓦時的電池。
繼今年1 月釜山航空一架飛機在仁川國際機場起火後,這些變化旨在緩解民眾的擔憂。 170 名乘客全部安全撤離,但飛機全毀。 雖然沒有證據明確顯示火災與電池有關,但調查顯示,起火點位於頭頂行李艙的一個隔間。

在航空旅行中,只要有一塊電池故障或被擠壓,就會導致冒煙或起火,危及整個航班。 雖然乘客可以在地面上撤離飛機,但機組人員通常必須透過滅火、向電池噴灑液體以及將電池儲存在容器中等方式來應對飛行中的事故。
在韓國新規定生效的同一天,台灣的長榮航空和華航也禁止在飛機上使用行動電源,但這兩家航空公司仍允許在頭頂行李艙放置電池,泰國航空也將從3 月15 日起禁止使用行動電源。
儘管可充電電池在飛機上已經使用多年,但涉及它們的事故卻越來越頻繁。 去年7 月,一台筆記型電腦在舊金山美國航空公司的一架航班上引發火災,迫使乘客撤離並造成人員傷亡。
飛機上的筆記型電腦已被限制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而且電池容量不能超過100 瓦時,這甚至影響了筆記本設計時的基礎配置和實際續航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