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告知蘋果此時介入Google壟斷案為時已晚
Google已被法庭認定為壟斷企業,但仍需要進行審判以計劃如何補救,而法官現在拒絕接受蘋果介入。美國司法部(DOJ)針對Google母公司Alphabet 的反托拉斯訴訟在2024 年8 月達到了關鍵點。 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tha)裁定,Google是搜尋和廣告壟斷企業,違反了《謝爾曼法》第2 條。

之後,審判繼續進行,不久將進行所謂的補充審判。 根據法院新聞報道,蘋果公司就其與Google簽訂的價值數十億美元的iPhone搜尋合約提出了抗辯其”財產權益”的動議,該動議已被駁回。
據報道,蘋果請求允許其在2024 年12 月23 日提出動議。 然而,梅塔法官表示,蘋果公司從2020 年一開始就應該知道,此案可能”直接影響其合約權利”。
「蘋果公司知道(或應該知道),在一個原計劃總共只持續八個月的訴訟程序中,等待兩個半月的介入將構成重大延誤。”
梅塔法官在其完整裁決中寫道:”由於蘋果的動議不合時宜,法院必須予以駁回。不過,法院將允許蘋果作為法庭之友參與聽證並提交聽證後意見書,以確保在製定補救法令時考慮到蘋果的意見。
“蘋果公司對其自本訴訟一開始就知道或應該知道其合約權利將受到直接影響這一點沒有異議,”裁決書繼續說道,”它也不可能知道。”
據報道,蘋果公司最初表示,它只希望進行有限的干預,並請證人說明所提出的補救措施會對該公司產生怎樣的影響。 後來,蘋果表示希望提出自己的補救措施,並更全面地參與即將進行的審判。
據報道,梅塔還認為,允許蘋果這樣做將意味著三星等所有其他可能的當事方都會效仿,法官打算在2025 年8 月之前結束補救審判並做出裁決。
在司法部最初的審判中,蘋果確實提供了證人。 據透露,在該次審判中,蘋果通常每年從將Google作為iPhone 的預設搜尋功能中賺取200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