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退休金制度2024年12月15日起全國實施:每年繳費上限12,000元
據央視報道,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退休金制度的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參加個人退休金制度。
參加者可透過全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退休金帳戶,並在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退休金資金帳戶。參加人每年可以兩次變更個人退休金資金帳戶開戶銀行。
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範圍從36個先行城市(地區)同步擴展到全國。
將國債、指數基金等納入產品範圍
《通知》規定,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退休保險和公募基金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退休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退休金產品範圍。金融機構要做好個人退休金產品資產配置公告等工作,依法依規進行投資諮詢服務,探索進行預設投資服務。加強對金融消費者、投資人的保護,保障參加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通知》指出,審慎確定開設個人退休金業務的商業銀行範圍,並鼓勵支持商業銀行銷售全類型個人退休金產品。商業銀行要健全線上線下服務管道,為參加人變更開戶銀行、領取個人退休金等提供更多個人化服務,為理財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開展個人退休金業務提供便利。
符合資格者可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退休金
《通知》明確,在領取基本退休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等情形的基礎上,參加人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退休金,具體辦法另行製定。參加人達到領取條件,可透過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和商業銀行等途徑提出申請並經核實後,由商業銀行將個人退休金發放至本人社保卡銀行帳戶。
《通知》要求,相關部門要依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強化資訊共享,促進制度規範運作。同時,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經營主體等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推動個人退休金制度健康發展。
個人退休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作、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製度。個人退休金實施個人帳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每年繳費上限為12000元,繳納的資金由個人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封閉運行,依國家有關規定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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