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向法官道歉將於4月30日被判刑
幣安(Binance)創始人趙長鵬致信法官,為他之前做出的糟糕決定道歉。因違反反洗錢法,趙長鵬將於當地時間4月30日判刑,刑期預計36個月。同時,約161封來自家人、朋友和數位加密貨幣行業專業人士的支持信,也一同被提交。
趙長鵬在緻美國法官Richard A. Jones的信中寫道:「我為我的糟糕決定而道歉,並為我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事後看來,我應該從一開始就專注於在幣安實施合規變革,但我沒有。對此,我沒有任何的藉口。
趙長鵬也稱,他希望自己能改變這一點。他也描述了早年維持幣安運作的混亂程度,但他認為,幣安現在擁有了最嚴格的反洗錢控制。
此外,趙長鵬還向他的家人、朋友、員工和更廣泛的數位加密貨幣社群道歉,並表示他從他們的支持信中得到了安慰。週二,大約161封支持趙長鵬的信件也一同被提交。
其中的支持者包括美國前參議員Max Baucus、比特幣技術公司JAN3的CEO Samson Mow、創投公司Primitive Ventures創始合夥人Dovey Wan、BitFury創辦人Val Vavilov和幣安聯合創辦人何一。
展望未來,趙長鵬希望能資助一些小型研究實驗室,來幫助治療疾病和年輕人的教育計畫。上個月,趙長鵬已經啟動了教育計畫Giggle Academy,一個旨在為所有人提供免費基礎教育的「遊戲化、適應性」平台。
他說:「語言無法形容我對自己的選擇有多後悔。請放心,這種事不會再發生了。請接受我的保證,這將是我與刑事司法系統的唯一一次接觸,未來我將以一種讓每個人都感到自豪的方式來生活。
美國司法部週二表示:「趙長鵬故意違反美國法律的行為並非意外或疏忽。他做出了一個違反美國法律的商業決定,旨在吸引用戶、建立公司,並中飽私囊。為此,建議法院判處他36個月以上的監禁。
隨後,趙長鵬的辯護律師委員會對美國司法部的建議做出了回應,請求法院判處他緩刑。趙長鵬的律師團隊稱:“他支付了巨額罰款,還指示公司在法院認罪,並與三個聯邦機構合作解決相關的民事指控。這些因素強烈支持他獲得寬大處理。”
去年11月,趙長鵬在美國承認違反反洗錢法和相關制裁決定,同意接受5000萬美元的罰款,並辭去幣安CEO一職。而幣安也同意支付43億美元,這是史上最大的企業和解協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