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摩托車承保實務》正式發布確認可上雙險
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消息稱,為更好地維護電動摩托車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增強保險保障能力,提升電動摩托車服務水平,在中國銀保監會產保險監管部的指導下,保險業協會深入實施調研、廣泛徵求意見、認真開展測算,完成《電動摩托車承保實務(試行)》。承保實務在今日正式發布。
一是進一步明確消費者當前可投保電動摩托車類型。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7258-2017)》《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等規定:
承保實務中明確電動摩托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行駛,採用電驅動的兩輪或三輪車輛;電動摩托車包括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不含電動自行車,明確當前電動摩托車承保範圍。
二是進一步統一消費者交納保費費率標準。承保實務綜合國家電動摩托車有關技術規範和不同類型電動摩托車風險狀況,目前將電動摩托車按功率和最高設計車速分為三檔:
分別為功率不大於4K W且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50公里/小時;功率大於4KW、小於8KW(含8KW)或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公里/小時;功率8KW以上及電動三輪摩托車;並將三檔電動摩托車的交強險、商業險執行費率與燃油摩托車對應排量檔位保持一致。
三是進一步規範消費者線上化服務流程。承保實務鼓勵公司加快線上化轉型,推動保險人規範移動端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投保渠道,為投保人提供全流程線上投保服務。
增強消費者保險服務的可獲得性和便利性,提升服務觸達率,同時規範投保信息真實、準確、安全錄入要求等。
四是進一步梳理消費者投保信息要點。在傳統車險承保實務基礎上,承保實務理順消費者投保信息關鍵要點。
重點對交強險和商業險說明和告知、投保單填寫與錄入方面進行規範,梳理了電動摩托車關鍵的指標項目,要求保險公司要準確、完整地在系統中,錄入投保單各項信息,統一行業信息收集標準,提升行業承保出單效率。